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编号:临 2015-01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

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的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对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

不造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

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

《 《

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上述 9 项会计准则中除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及

以外均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自 2014 年 7 月 23 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自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告中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01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及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持有的不

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成本法进行核算,不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

如下:

单位:元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358,138,780.08 2,291,055,603.68

长期股权投资 -2,358,138,780.08 -2,291,055,603.68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产生影响,

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及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公司职工离职后福利

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

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公司在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已按准则规

定,将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主要为离退休职工的统筹外费用,根据国务院国

资委《关于做好 2014 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2014〕175 号)有关规定, 已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

不得再设定其他补充养老福利计划,在改制上市时未对有关人员费用进行

预提的企业,以及未纳入预提范围人员的统筹外费用,按现行列支渠道列

支”

,公司本期未对这部分离退休职工统筹外费用进行预提,执行该项准则

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不会产生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及影响

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对相关报

表项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按要求对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事

项如下:

(一)原在“资本公积”项目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以及“外币折算差额”调整到“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其他综合收益 1,919,592,818.28 596,478,092.63

资本公积 -1,906,456,345.43 -578,725,873.2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3,136,472.85 -17,752,219.38

(二)原在“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核算的递延收益调整到“递延收

益”一级科目:

递延收益 171,010,454.64 99,356,213.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1,010,454.64 -99,356,213.97

(三)对于多交税费调整到“其他流动资产”项目:

其他流动资产 454,944,101.94 504,865,491.42

应交税费 454,944,101.94 504,865,491.42

(四)原在“其他应收款”项目核算的应收工程质保金调整到“应收

账款”项目:

应收账款 6,505,329,708.65 6,067,413,452.33

其他应收款 -6,505,329,708.65 -6,067,413,452.33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 2013 年末合并报

表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增加 504,865,491.42 元,本期末合并报表资产

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增加 454,944,101.94 元;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净

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资产总计 454,944,101.94 504,865,491.42

其中:流动资产合计 454,944,101.94 504,865,491.42

负债合计 454,944,101.94 504,865,491.42

其中:流动负债合计 454,944,101.94 504,865,491.42

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

、 、

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

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相关情况及影响

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合并财务报表、金融工具列报、

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

述准则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上述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

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

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3.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和修订的

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准则能

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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