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5--008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徐

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

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固定资产设备与上海华

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音租赁” 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

)

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融资期限为 3 年。

租赁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标的固定资产设备,

并按约定向华音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人民币 1 万

元的价格留购租赁物。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华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310000400702028

法定代表人:李敏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在用空调、给排水、供电系统、电梯等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交易标的归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标的之上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15--008

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要内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部分在用空调、给排水、供电系统、电梯

等系统设备以人民币 2 亿元的价格出售给华音租赁,转让价款 2 亿元(本次融资额),

然后再向华音租赁租回该部分设备占有并使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租赁期限届

满并按约定向华音租赁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人民币 1 万元的价格将上述设备从华

音租赁购回。

2、租赁期限:3 年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金的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共 12 期。

5、担保措施: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排、土地租赁等情况,亦不会

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对公司员工及其他股东的经济利益不会产生

影响。本次融资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量固定资产,拓宽融

资渠道,进一步推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及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2 月 12 日

OGP

自动测量仪器

光学影像量测仪

OGP光学影像测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