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 2015-004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 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举行。会

议应到董事 12 名,实到 12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顾

剑波董事长主持。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87,827,161.4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8,782,716.15

元,加 2013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 43,170,152.19 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122,214,597.51 元。

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4,693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2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46,309,660 元。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批

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担保有效期限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

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担保总额 持股比例

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1 亿元 100%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亿元 100%

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0.5 亿元 51%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1 亿元 65%

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1 亿元 100%

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1 亿元 100%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75 亿元 51%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 亿元 100%

上述担保除对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外均按股权比例提供,对宁波金通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的 1.075 亿元担保中 1 亿元按股权比例提供,0.075 亿元

为全额担保用于与热电相关的融资租赁业务。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建行北仑支行; 国家开发

银行;宁波银行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华夏银行宁波

分行;中国银行江北支行;交通银行余姚城西支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150,000 万元。以上授信业务在壹年内签署有效。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杜继恩先生、余伟业先生、陈远栋先生和张军先生回

避表决。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对外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连续 12 个月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

数)的额度内开展对外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收购股权,同时授

权经营层对对外投资业务资产进行处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进行财务性投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 5 亿元 含本数)

( 的投资额度内开展财务性投资业务,

授权期限为壹年。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

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层在 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投资的议案》;

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以下简称“金西项目”)原投资总额为 4.6

亿元,其中除热网工程以外的其他投资总额为 4.15 亿元。现因环保要求提高、

接入系统变更和地质、系统优化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增加金西项目除热网工程以

外的其他投资 6,500 万元。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投资建设热网管道、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总投资 2 亿元的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生产

经营系统的技改项目和热网管道的投资建设,授权期限为壹年。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对外捐赠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捐赠金额单笔不超过 5 万元人民币(含 5 万),年度

总额不超过 35 万元人民币(含 35 万)的额度内进行对外捐赠,授权有效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决定 2014 年度公司董事长、专职副董事长、总经理年薪为 43 万元;副总经

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年薪均为 34.4 万元,以上人员个人所

得税自理。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内控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为 3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审计机构工作

人员在公司所在地工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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