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6-03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4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事项仅是对公司2015年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进一步明确,不构成对配股方案或募集资金用途的重大调整。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入时间。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其中包括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2015年6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相关金额,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配股方案,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适时拓展国际业务,收购、参股境内外金融类公司”,鉴于公司经营现状以及行业发展态势,公司目前拓展国际业务所需资金较少,且暂无收购、参股境内外金融类公司的计划或安排,因此,不会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国际业务或收购、参股境内外金融类公司。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如下:

(一)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二)适度扩大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三)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四)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适时扩大新三板做市业务规模

(五)对直投子公司增资,设立基金、期货、另类投资等子公司

(六)开展互联网金融,实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的互联互通

(七)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八)优化经纪业务网点布局,整合与拓展营销服务渠道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明确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具体项目 金额

(一)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不超过50亿元

(二)适度扩大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不超过35亿元

(三)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不超过10亿元

(四)增加证券承销准备金,适时扩大新三板做市业务规模 不超过5亿元

(五)对直投子公司增资,设立基金、期货、另类投资等子公司 不超过10亿元

(六)开展互联网金融,实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的互联互通 不超过5亿元

(七)加大信息系统的资金投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不超过3亿元

(八)优化经纪业务网点布局,整合与拓展营销服务渠道 不超过2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入时间,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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