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ST大控涉七类违规遭公开谴责董事长辞职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多笔关联担保违规、重大诉讼及资金冻结未及时披露、未及时配合监管要求……*ST大控多达七大类共十余项的违规情形日前招致上交所的公开谴责,同时遭受处分的还有公司控股股东长富瑞华和实际控制人代威(原董事长,已辞职)、董事长华韡(代行董秘职责)等责任人。其中,代威、华韡被上交所公开认定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在这一处分下发后,*ST大控于9月9日公告,董事长华韡因个人原因辞职,目前公司董事长、董秘职务处于空缺状态。
上交所发布的监管信息显示,截至目前,*ST大控与关联公司至少存在四笔关联担保违规情形。如2014年5月,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2月更名为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与陈某、代威签订《投资协议书》,根据该协议,陈某向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资金1.5亿元(后于5月23日变更为1.4亿元),*ST大控为陈某提供担保,并开具15张合计3亿元转账支票作为履约保证。
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上交所在监管中发现,*ST大控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金额巨大,但均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未及时披露。
公司还存在四项对重大诉讼、仲裁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以上报道摘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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