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转板上市政策征求意见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证监会近日就《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5日。

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新三板改革的关键措施之一,有助于打通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市场通道,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新三板改革方案提出,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满一年,且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的交易所相关规定的企业,可以直接转板上市。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基本原则。建立转板上市机制将坚持市场导向、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防控风险的原则。二是主要制度安排。对转入板块的范围、转板上市条件、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三是监管安排。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的责任。对转板上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将依据《指导意见》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进一步明确细化各项具体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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