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试点新农合即时结报患者无须再垫付医药费
云南试点新农合即时结报 患者无须再垫付医药费
云南试点新农合即时结报 患者无须再垫付医药费 更新时间:2010-3-2 0:10:32 过去,大笔的医疗费用要让患者先垫付,而报销程序复杂周期又长,给患者造成很大负担。一项新政将为参加新农合的患者解决这个困扰――今年起,参合农民患者在省、州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药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垫付的方式,按照新农合住院补偿政策给予先行垫付结报,即实现住院参合农民患者住院时,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报销窗口即时结报。从今天起,我省在省一院、省三院、附一院、附二院、省中医院、解放军昆明总医院6个医院试点新农合即时结报。
县外就医报账周期长
截至目前,全省获得减免补偿的参合农民达1.28亿人次,住院次补偿833.64元,门诊次均减免9.34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看不起病的问题,同时也对推动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云南省卫生厅副厅长段鸿介绍,目前我省新农合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参合农民县外就医报账周期长的问题。据统计,去年我省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农民占总人次数的13.08%,费用占全省总费用的37.86%,次均费用6394.77元,补偿资金占全省补偿资金总额的25.38%,次均补偿费用1937.57元。
返回报账造成不便
当前参合农民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所产生的医药费用,主要由参合农民全额支付,然后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合管办报账。“由于这部分病人大多数是重病、疑难病,用药、检查比较复杂,医药费用也比较高,按照目前返回报账方式,一方面参合农民垫付资金压力大,若出现报账材料不齐的情况,还要多次往返医疗机构和合管办以补齐材料,花费不少精力和财力,因此对县外就医报账不方便的问题反映强烈。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县合管办审核报账的工作压力,同时存在假资料报账危及基金安全的隐患。”段鸿表示,简化新农合结报程序势在必行。
报销封顶线均为3万
结合我省实际,为了简化工作流程,方便即时结报工作的开展,今年起,我省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逐步实行统一补偿比例、统一起付线、统一封顶线、统一基本用药目录、统一诊疗项目和统一补偿材料的“六统一”补偿政策。
也就是说,根据我省今年新农合筹资情况,今年全省范围内报销封顶线均为3万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定为600元,补偿比例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30%、35%、40%三种比例中选择。州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以州、市为单位逐步统一住院补偿标准,实行统计医疗机构相同起付线、补偿比,具体标准由各州统一制定。同时,今年起各地在减免补偿参合农民医疗费用中,县、乡、村可减免补偿用药和诊疗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在307种国家基本用药和我省印发新农合基本用药、诊疗项目范围内。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我省省市级基本用药和诊疗项目出台前,可暂时参照新农合县级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执行。
出院当日办结报销
从方便参合农民出发,参合农民前往省市级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所需提供材料,主要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明和转诊审批单等。段鸿表示,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审核材料真实性,对材料真实齐全的参合农民患者,须予以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未按新农合补偿政策审核垫付的资金,多报部分由所在医疗机构承担,少报的部分,由县合管办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报,并送达出院患者本人或家属。
定点医疗机构应在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的当日办结报销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出院结算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无特殊理由不得拖延报销时限。
不得强行指定转诊医院
各地要建立规范的转诊制度,在转诊审批中,不得对转诊参合农民强行指定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急诊或外出务工参合农民患者可先就诊,后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
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由院长负责的新农合管理部门,指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安排专职经办人员,配置必要办公设施设备,设立明显标识的新农合即时结报窗口。必须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适当降低参合患者入院抵押金的数额。各级新农合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考核机制,提高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提供、费用控制及操作规范方面的监督考核力度。要对垫付款回付情况进行逐级考核,杜绝回付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据悉,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新农合省级集中信息系统中心建设,初步实现数据统一交换、统一储存、统一管理。昆明市盘龙区等33个第一批启动县已实现上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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