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清算协议扫清“小QFII”技术障碍

人民币清算协议扫清“小QFII”技术障碍 更新时间:2010-7-22 0:08:40   7月19日签署的《清算协议》明确表明: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纪、基金和保险公司均可在香港的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个人和企业之间可以通过银行自由进行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和转账。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经修订的《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市场盛传的“小QFII”技术上已无障碍。

7月19日签署的《清算协议》明确表明: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纪、基金和保险公司均可在香港的银行开设人民币账户,个人和企业之间可以通过银行自由进行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和转账。

《清算协议》的修订,无疑对香港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金融机构可开设人民币账户,为在港中资机构通过俗称的“小QFII”投资A股解决了技术障碍,并同时推动了内地的资本账目开放。

“小QFII”起源

某中资机构高管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清算协议》修订后金融机构可开设人民币账户,对“小QFII”来说,是一种技术性安排。但“小QFII”最终是否能批、获批资格和额度等实质性进展,仍待中国证监会、中国外汇管理局和央行等部门“会审”后方能作实。

据上述高管透露,“小QFII”的想法早在2007年热议“港股直通车”时萌芽。“我们认为没有QFII,不能体现在港中资机构对内地市场更了解的特点。”他表示,这就是在港中资机构特别QFII的起端。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推进,跨境贸易结算“全球化”,人民币的交易功能日显,但境外尚未形成人民币投资产品和资本市场。恒生银行总经理兼财资及投资业务主管冯孝忠告诉记者,除了贸易融资外,境外人民币需要投资渠道并产生具有吸引力的收益。

某中资券商高管指出,在港人民币投资市场尚未正式成形,境外人民币要回到A股和实体经济才能产生较高收益。同时,境外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形成也是监管层所考虑的,在此情况下,“小QFII”呼声日高。

“小QFII”:三个条件 两种方式

上述中资机构高管表示,“小QFII”并不应该按照QFII的字面意思理解。“把特别QFII叫做‘小QFII’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叫法,正如土豆并非豆。”据他介绍,“小QFII”有三个组成条件,包括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只提供给在港中资金融机构作为试点。同时,需要是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即具有公募资格的资产管理公司方能获得。但他透露,不排除有特批情况出现的可能性。

按照上述条件,只要拥有公募资格即9号牌的持牌中资金融机构,均有可能获得“小QFII”。但鉴于试点需要经验和过去历史规模的考虑,目前已有公募基金的中资金融机构明显更有胜算。

至于“小QFII”将以何种方式实现,另一中资券商高层曾表示,有两种方式都在考虑,一种是集合理财、基金产品,另一种是作为在香港投资A股的通道。

事实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超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最近均表示,中资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基金投资A股,已研究和推进得比较深入,应该会有好的结果。

对于“小QFII”的规模,上述中资机构高层透露,至少有100亿元人民币,但他表示规模仍是变量,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扩大,境外存量增加很快,200亿~300亿元人民币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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