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新规严控高发领域腐败.
中国审计新规严控高发领域腐败
中国审计新规严控高发领域腐败 更新时间:2010-2-22 0:01:29 中国20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新条例增加规定了对财政资金运用实行跟踪审计的范围,同时加强了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力度。分析人士认为,此举有助于中国严控工程建设等高发领域的腐败现象。
“增加对财政资金的跟踪审计,有利于更好地确保财政资金合法合理有效使用,同时也能够为反腐工作提供线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教授毛寿龙说。
新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对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而在旧的条例中,审计只对完全由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适用。
2009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专家们认为,新条例扩大了对财政资金的审计范围,正是对此的落实。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新条例向着更具体的方向发展,其中对财政资金运用实行跟踪审计以及明确建设项目审计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在过去都是没有的,全过程的跟踪更是“大大前进”。
“这对官员会有更大的震慑力,审计也变成了一种更加主动的行为和手段。”他说。
此外,新条例针对腐败高发的工程建设领域也扩大了监管覆盖面。新条例规定:全部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以及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项目,或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接受审计。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中国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财政资金进行大型项目建设。但同时,由于监督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相关领域一直呈现腐败高发之势。
人民网从2002年起开始评选网民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反腐败”连续高居榜首。在2010年的调查中,2万余网民中44%的投票者认为工程建设领域中“不正之风与腐败更突出”,得票数居反腐败领域的第二位。
“工程项目作为权钱交易的高发地带容易滋生腐败,这一方面与官员个人自控能力有关,另一方面也与制度监管上的缺失相关联,审计便显得十分重要。”汪玉凯说。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中国政府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审计将成为反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
他说,中纪委2010年的工作任务之一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2009年中纪委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展开排查,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
2009年,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等重大项目中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引起外界广泛关注。当年,审计署延伸审计了18个省区市对中央新增投资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对支农资金、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等10项重点资金项目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京沪高速铁路等5个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
根据审计署发布的报告,在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重复申请政府投资补助与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合计12.48亿元,截至2009年10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套取或挤占挪用的资金1.18亿元。
在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过程中,审计署发现部分单位违规安排使用2.3亿元灾后重建资金,审计署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14人。
汪玉凯认为,新条例的颁布将有利于审计进一步制度化,比如对国家财政等重点项目的审计,也将大面积制约和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中心主任蔡定剑表示,新条例增多了审计手段,从项目立项到具体执行都有跟踪审计监督,如果再与公众的充分参与密切配合,腐败现象将更会减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