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问询加现场督导发威科创板20余家企业知难而退撤回材料
审核问询加现场督导发威科创板20余家企业知难而退撤回材料
如果说降低企业发行上市门槛,为科创板“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提供了可能;那么,让企业充分披露信息、揭示风险,则为“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提供了基础。
在注册制下,监管机构不对企业投资价值作实质判断,不因企业盈利能力高低、财务指标的好坏而改变审核结果,但并不是不再对企业进行把关,而是将把关的重点从审出“好公司”转变为努力审出“真公司”。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有20余家企业,经过公开化审核问询和现场督导,感受到审核压力,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提高问询针对性
从实践来看,此次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中,采取了以问询和现场督导相结合的审核方式。
针对招股说明书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交所通过一轮或多轮问询,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丰富完善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绝大多数企业经过审核问询,信息披露质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通过了发行上市和注册审核。
随着审核工作的持续推进,审核问询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据统计,首批25家企业中,14家经3轮问询,8家经2轮问询,3家经4轮问询。25家企业审核间询共涉及1684个问询问题,平均问询问题为67个。近期,随着审核工作的推进,交易所进一步聚焦针对性和重大性问题,问询轮次和问题数量有明显减少,审核问询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
现场督导突出问题导向
而对问询审核中发现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未能说清的重大问题,上交所及时对保荐机构开展现场督导,通过调阅资料、证据核对、人员约谈等方式,着重了解保荐机构对相关申报项目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核查把关是否到位,要求其作出相应说明或者作出补充核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现场督导作为注册制下现场检查的形式之一,突出问题导向和效率,针对重要信息披露不清晰、核查证据不充分等问题展开,现场工作一般在两周内完成。目前已提请对17个项目开展现场督导,分别有3家在现场督导启动前,6家经过现场督导后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充分显示了现场督导的有效性和威慑力。
同时,交易所及时采取监管措施,严格依规惩戒中介机构违规行为,针对中介机构申报材料及回复中的执业质量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出具监管工作函等工作措施,抓早抓小,防止“小病变大病”。
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启动以来,上交所已采取50余次约见问询、谈话提醒,出具监管工作函等工作措施,对8家保荐机构、4名保荐代表人出具监管工作函,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对于审核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无论其是否撤回申请,均依据相关事实和规则及时予以惩处,并通过交易所网站向市场公开。截至目前,已对1家保荐机构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对2名保荐代表人实行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对6名保荐代表人予以监管警示。
总的来看,截至12月上旬,上交所共受理180余家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交易所端审核通过130余家,其中经审核问询,主动撤回20余家,否决发行上市申请3家,较好地发挥了“把好入口关”的作用。分化的审核结果,也有助于市场各方从不同方面,加深对注册制审核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经过审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对推动和督促发行入履行信息被露主体责任、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发挥了积极的威慑作用。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科创板初步形成了与注册制相适应的市场主体责任配置,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已有较为明确的制度基础。同时,科创板也初步建立了中介机构责任的约束机制,中介机构扮演好“看门人”的意识在逐步增强。通过有效、及时的监管工作或处分措施,对未能勤勉履职或违规的中介机构予以提醒、督促,在引导培育勤勉尽责的行业文化中发挥了推动作用。例如,对中金公司实施科创板首单书面警示监管措施后,公司内部全面加强质控,配合工作,严格按规定履行内核程序,对向交易所提交的文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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