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助推智能家居应用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近年来,我国在扩大消费规模、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要看到,当前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突出。
为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意见》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等内容,出台了不少举措。
《意见》要求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健全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强化政策配套和宣传引导,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
其中,《意见》第二部分提出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壮大消费新增长点,包括吃穿用消费、住行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等实物消费,以及文化旅游体育消费、健康养老家政消费、教育培训托幼消费等服务消费。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消费需求,保证基本消费经济、实惠、安全,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
《意见》提出:促进实物消费不断提挡升级,加强核心技术研发,加快推动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和引导居民扩大相关产品消费。加快提升新型信息产品供给体系质量,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适应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消费产品。创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的各类便民惠民生活类信息消费。推动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消费成长,优化线上线下协同互动的消费生态。
在去年,我国接连发布支持智能家居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如2017年8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未来一段时间信息消费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在聚焦新型信息产品消费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产品。同时还指出,要大力推广数字家庭产品,鼓励企业发展面向定制化应用场景的智能家居“产品+服务”模式,推广智能电视、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积极推广通用的产品技术标准及应用规范,加强“互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及平台开发,推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可穿戴设备、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创新和产业化升级。
2017年12月在工信部印发的《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中也提出,要加大培育智能产品的力度,优先推动智能家居等产品的突破。《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支持智能传感、物联网、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智能家居产品中的应用,提升家电、智能网络设备、水电气仪表等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发展智能安防、智能家具、智能照明、智能洁具等产品,建设一批智能家居测试评价、示范应用项目并推广。到2020年,智能家居产品类别明显丰富,智能电视市场渗透率达到90%以上,安防产品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8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再一次提出重点发展适应消费升级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
一系列政策的提出和颁布,从中不难看出国家在政策层面助力智能家居应用发展的意图。早在2012年年初,国家便已将智能家居列入“十二五规划”的九大产业,工信部、发改委和科技部也将智能家居列为未来中国高新技术发展领域的重点方向之一。在国家的利好政策驱动下,作为物联网领域下的朝阳产业,智能家居行业的发展前景日益明晰。
据相关调查报告指出,在国家政策、居民需求的驱动下,2017年智能家居市场规模突破3000亿元。预计未来三年内,智能家居市场将保持21.4%的年复合增长率,到2020年将达到5819.5亿元的规模。智能家居在家庭安防、智慧厨房、幼长关爱、影音娱乐等场景逐步落地。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