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来了看仪器仪表如何应对
6月22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我国目前治理土壤重点在于建设6个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示范区,投资规模将达十几万亿元,各个示范区将会得到全面管控。在农业用地上,要确保各地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首先要提升监测仪表的适应性,对于土壤防治监测点要保证其全面性、适应性;其次是提升监测仪表的科技含量,提升数据接收的准确性;最后是提升数据处理的能力,实时监测农业用地的重金属含量,保证农业的安全性。对于建筑用地,需要注意的是避免过度开采土壤,造成土壤破坏。
在近几十年的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污染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即使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仍有一些污染土地难以找到责任人,一些农用地的土壤污染修复资金的来源问题成为社会争议的焦点。
为此,草案规定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解决土壤污染资金问题,包括财政、税收、价格、金融等经济政策和措施。
在近二十年来,土壤污染的加剧已经对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构成了威胁,防治工作迫在眉睫。对于治理,实际上,国家已经明确将实施土壤修复工程,即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环保部此前也提出,将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推进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我国的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最先始于对农用地污染的监测,1995年,国家颁布了主要针对农业及自然保护区土壤环境的《土壤质量环境标准》。2002年起,国土资源部启动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调查工作,按照“覆盖中部农业生产区,重点安排东部经济区,优选西部农牧区”部署原则,建设各监测点,获得了大量数据。2005年-2008年,财政部设立“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全国共计部署450万平方千米调查面积,覆盖我国东、中部平原盆地、湖泊湿地、近海滩涂、丘陵草原及黄土高原等主要农业产区。
国家在土壤修复上的指导思想是以防为主,而不是以治为主,土壤修复市场规模会逐年增加,市场投资规模爆发式增长不会出现。“此前一些进军土壤污染修复领域的企业,由于在人才、资金等方面都没有准备好,一些企业实际已经在打退堂鼓,现在(土壤修复)市场属于企业多、市场少”,张益说,未来土壤修复市场是值得期待的,即使是以预防为主,但是,土壤修复中还是有一些刚性需求,比如耕地土壤修复、城市待开发土地修复等。
除此之外,仪器仪表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土壤治理工程中,不仅需要关注直接相关的监测仪表的研发,也要关注与之上下游的行业,往往这些行业有着更大的市场前景。这对于仪器仪表企业发展是一个黄金时期,需要牢牢抓住这次机会,提升土壤的检测、评估、技术设备研发以及工程设计施工环节。
在未来,仪器仪表企业只有将环境治理的需求由零散的产品走向综合性的系统的管理作为发展目标,只有达到如此的仪器仪表企业才能在土壤治理市场上大步前行,带动仪器仪表整个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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