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自身风险

刘明康: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自身风险 更新时间:2010-3-10 0:06:36   近日,银监会在北京召开2010年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发表书面讲话,他强调要借危机兴改革,防风险促发展,做好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工作。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明康指出,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一个比较独特的领域,有自己的科学发展规律。近年来,非银机构监管工作坚持一手抓风险防范和高危机构看管,一手抓金融创新和稳定发展,促进非银机构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非银机构建设总体向好,进步度较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避免了每逢我国经济进入宏观调整期,必然伴随某类非银机构被治理整顿的情况;摆脱了信托业多次起伏,信托公司反复折腾的历史宿命;破解了非银机构功能定位的难题,推陈出新;非银机构监管法规体系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建立了非银机构的业务发展模式,解决了多年来带病运行等困扰行业监管和发展的根本问题。通过几年的努力,非银机构存量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内部控制得到极大改善,行业规模、机构数量和种类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刘明康强调,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非银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公司治理、内部风险控制的体制机制建设和外部环境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平衡、不健全、不完备等问题。刘明康提出,要从四个方面抓好下一阶段非银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工作。

第一,要大力加快专业能力和队伍建设,以更好地适应非银监管工作的需要。

第二,要借危机兴改革,更要重视构筑防火墙,审慎推进综合经营试点。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要重点研究防范大股东关联交易风险措施,防止成为大股东的融资工具;防范交易对手风险,严格担保业务管理,防止通过担保业务进行体外融资,变相从事负债业务;严格实行自营和信托业务分开,严禁挪用客户资金和负债经营;实行前、中、后台操作分开,督促公司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流程和内控机制。

第三,要坚持做到非银机构既支持实体经济,又与防范自身风险有机结合。非银机构贴近市场、背靠政府和企业集团,在有条件对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给予支持的同时,也要坚持科学的风险管控,做到有紧有松、长短结合、内外结合、微观审慎和宏观审慎相结合。通过提高风险管理的能力,增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的能力,把握住风险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要重点关注银信合作业务、信政合作业务、房地产业务等热点业务,防止非银机构成为商业银行规避政策的通道。要督促非银机构建立良好的内控制度和队伍。

第四,要通过推动非银机构发展方式的转变,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贡献。要深刻认识转变非银机构发展方式,推动其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机制、培养和招聘人才、引进机构投资者以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通过有效监管促使非银机构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素质,进一步加强内控,来促进监管事业本身发展的科学性。

蔡鄂生在总结去年非银监管工作的同时,对今年的非银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当前面临的风险和发展契机。非银监管工作的中心仍然是在重视风险防范的同时,抓住机遇积极促进各类非银机构的科学发展。今年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抓重点,抓专项,建机制。抓重点就是要对银信合作、信政合作、平台融资、债务风险等国务院领导和社会舆论关注的风险以及房地产、证券等敏感性业务进行重点研究和监管;抓专项就是要抓非银机构声誉风险、优先劣后结构化业务等典型项目的管理;建机制就是要建立多渠道的风险提示机制,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就应在立即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及时对机构进行风险提示,以增强风险提示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在重视风险的同时,也要抓住机遇积极推动各类非银机构的科学发展。要学会从市场的视角看问题,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非银机构在市场上的运作,提高其应变能力。

蔡鄂生强调,要正确理解监管与创新的辩证关系,推动非银机构的科学发展。非银机构的创新探索要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符合基本的法律框架;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且风险可控;三是要从长远发展战略来考虑。创新的基本前提是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IT系统支持。要结合我国非银机构总体创新的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开展创新。同时,调整监管方式,适当增强监管灵活性,加强行业自律,探索建立既能调动机构创新积极性、增加市场发展活力,又能防止创新失控、有效避免系统性风险的监管新机制。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系统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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