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中国制造业将迎来新的崛兴机遇
近日,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主要强调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对“中国制造2025”的金融支持和服务,聚焦制造业发展的难点痛点,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
应该说,《意见》出台给金融业支持制造业强国建设指明了方向,也是再次吹响金融业支持制造业振兴的集结号。而且,《意见》出台既让制造业看到了新的希望,增强了发展信心,也振奋了制造业的斗志;同时又为经济疲软状态下的中国经济企稳回升注入新动能,为我国实体经济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
《意见》内容包括高度重视和持续改进金融支持和服务、积极发展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创新发展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产品体系、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保险市场作用等七方面重要内容。每条内容都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具每条内容之间都形成了有机内在联系,覆盖了金融支持制造强国战略的各个层面,从根本上消除了金融服务制造业“空白”现象的发生。
从金融业服务方式和态度看,可督促金融机构转变旧有观念,充分认识到制造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作用;同时,也让金融业意识到我国制造业与制造业先进国家相比还存在的巨大差距;尤其要意识到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核心部位;没有制造业的复兴,振兴实体经济就是一句空话。且造成我国制造业落后现状,与金融业重视程度不够、支持不力存在很大关系。由此,《意见》出台之后,金融业会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和科技型中小制造业的金融支持;聚焦制造业痛点和难点,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不断优化金融支持方向和结构,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积极拓宽技术密集型和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由大变强。此外,金融机构会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任务和“1+X”规划体系等重点内容,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创新型、多元化融资服务,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促进制造业绿色发展。
从金融业构建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看,可督促金融机构充分发挥银行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形成金融服务协同效应,明确政策性、国有大型银行、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定位,对制造业“三重”提供有效金融支持,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不断改进和提升对中小型制造业金融服务的质量效率;促使中小型制造业业开设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让金融业覆盖制造业发展的全产业链。同时,改善金融服务组织架构,建立更加适合制造业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主要在制造业聚集地区设立高端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在客户准入、信贷审批、风险偏好、业绩考核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管理;围绕制造业中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批量化、规模化、标准化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集团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融资营运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等功能,有效提高企业集团内部资金运作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降低产业链整体融资成本,更好地支持集团主业发展。此外,支持制造业有计划发展租赁融资业务,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弥补融资短板,提高重大设备制造的支撑力和国际影响力。
从信贷管理体制和金融产品体系看,可督促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围绕制造业新型产业链和创新链,积极改进授信评价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结合企业“三表”、“三单”、“两品”等非财务信息,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专利权质押贷款等方式,积极满足创新型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
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产业链金融业务,有效满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制造业核心企业、金融机构与央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开发全流程、高效率的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此外,可推动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促进企业融资结构合理化,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建立银行及其投资功能子公司、政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间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外部投资公司、各类基金开展合作,积极整合各自的资金、信息和管理优势,探索多样化的投贷联动业务,促进银企信息交流共享,实现合作共赢。而且,推动完善制造业兼并重组的融资服务,对兼并重组企业实行综合授信;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行业整合,允许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并购债券等方式筹集兼并重组资金。尤其,金融部门可增强风险防控意识,通过联合授信、银团贷款等方式,形成融资协同效应,切实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信,避免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形成新的过剩产能,并加强制造业债务杠杆约束,降低企业杠杆率,使制造业稳妥发展。
从降低制造业资本市场准入门槛及债券发行条件入手,可督促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成熟制造业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促进重点领域制造业做优做强,加快推进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充实中长期资本实力;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制造业企业重点扶持,支持制造业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提升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实现行业整合和布局调整优化,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同时,支持制造业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调整债务结构;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开发符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特点的创新债券品种;同时,支持制造业领域资产证券化,鼓励金融机构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兼顾收益性和导向性的制造业领域信贷资产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主动化解制造业过剩产能领域信贷风险。
此外,还明确了发挥保险市场作用,可督促保险业发展企业财产保险、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为制造业提供多方面的风险保障,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并通过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低成本稳定资金来源。同时,要求金融机构根据企业“走出去”需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海外机构布局,提高全球化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制造业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真实、合理的购汇需求;而且,建立部级协调机构,实行“白名单”制度,在机制上为改善制造业金融服务提供了可靠保障。而且,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力度,撬动各类社会资本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制造业必将焕发生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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