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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首家信托登记机构什么落户浦东家族办公室作为信托运营者,如何在香港法域设立信托?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介绍信托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中国首家信托登记机构什么落户浦东上海信托登记中心在2006年在上海浦东新区挂牌成立,是首家信托登记机构,是一家事业性的非金融中介机构。
家族办公室作为信托运营者,如何在香港法域设立信托?香港信托公司设立及信托牌照申请指南
香港是全球156著名的金融中心和经济体6991,低税率、税种少是香港税收的标签3780,完善的法律体现,开放的金融市场,使得香港信托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也因此很多投资者在香港设立信托公司。设立信托公司比注册香港普通公司的要求会严格很多,而且还需要办理香港信托牌照。
设立香港信托公司需满足的法律要求
1、该公司在其组织章程大纲所列的公司宗旨只限于《受托人条例》第81条所列的某些或所有宗旨;
2、公司的已发行股本不少于港币3,000,000元;
3、已发行股本中至少有港币3,000,000元是真正以现金代价已缴足股款者(须提交董事确认书);
4、已妥为委任董事局(公司须最少有两名董事);
5、公司己:
(1)以库务署署长的名义(即以[库务署署长作为(拟注册为信托公司的名称)的代表」开立账户),将一笔不少于港
币1500,000元的款项,存放于《银行业条例》(第155章)第2条所指的认可机构,已将该认可机构就该款额发出的收据,毁库务署署长;或
(2)以库务署署长的名义,将一笔不少于港币1,500,000元的款项,存放于《银行业条例》第2条所指的银行的附属财务公司,并把将该财务公司就该款额发出的收据,交库务署署长;或
(3)将《银行业条例》第2条所指的银行按库务署署长所接受的条款而提供的担保书,存放于库务署署长;及
6、公司有能力在无须动用。存放于库务署署长的款项的情况下,履行该公司在它对其股东的法律责任以外的义务(须提交董事确认书)。
香港信托牌照申请条件
在香港经营信托或公司服务业务需要申请香港TCSP牌照,信托牌照申请条件如下:
1、适当人选:
申请人(或其任何合伙人/董事/最终拥有人)在申请时需递交TCSP牌照申请表+适当人选陈述表+有效商业登记证明等文件,供注册处判断是否遵从《打击洗钱条例》以及所载于申请表中的规定,来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适当人选。
2、豁免人选:
以下人选无需进入是否属适当人选的评定流程,直接递交有关申请表+证明文件即可:政府、认可机构(根据《银行业条例》所界定的机构)、持牌法团(前提是该业务附属于该法团的主要业务)、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注册的会计师/执业会计师)、·法律专业人士(根据《法律执业者条例》所界定的律师)。
3、持续责任:
持牌人须配合公司注册处,允许执法人员进行视察,以确定持牌人是否已遵从《打击洗钱条例》的规定。视察包括查阅和复制或复印任何关于该持牌人所经营的业务或所进行的任何交易的纪录或文件,以及就该等纪录或文件作出查询。持牌人如未能让执法人员取览该等纪录或文件、回答任何关于该等纪录或文件的问题或交出该等纪录或文件,即属犯罪,可被处罚款及监禁。
牌照有效期为3年,载有持牌人的姓名,名称及营业地址。持牌人需在以下改变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向处长申报改变。
香港设立信托的好处
由于香港特殊的历史身份,香港信托机制也基本延续了英属国家的特点,明星富豪们选择去香港设立信托,一方面是由于香港私人信托机制相对完善;另一方面,与离岸信托性质相同,信托设立者可以借此进行资产隔离,同时还可以避税。
相比起中国境内信托需要通过信托公示才可生效,大部分离岸司法辖区内信托无需登记注册,以至于许多海外信托外界无从知晓,甚至对受益人都不完全披露。因此,非信托参与人很难了解海外信托的具体设立情况,使得信托财产和信托受益人都能得到更强的保密。
要办理离岸信托,委托人需要同当地的相关机构接洽,香港与大陆距离近,出入方便,自然成为了明星富豪们的首选。
信托设立涉及到各方面问题,税筹规划、资产分配,如何设立受托人,设立哪种类型的信托等,所以信托设立要提前规划,因为涉及的问题多,需要的时间也多。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介绍根据1999年国家对信托行业第五次整顿要求及中国人民银行同意,陕西省人民政府将原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981年成立)和陕西省西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987年成立)进行合并重组。经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增扩资本、申报登记等程序,2002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登记成立。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2008年8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更名为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发布的一项法规文件,具体名称为《信托公司信托划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针对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管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1.信托计划的设立:要求信托公司在设立信托计划前,制定完善的信托计划文件,明确受托人的职责、投资方向、风险控制等内容。
2.投资管理:规定了信托计划的投资管理要求,包括投资限制、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散等原则,要求信托公司根据合理的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管理。
3.受益人权益保护:要求信托公司在信托计划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受益人的权益,采取措施防止利益侵害的发生。
4.信息披露和报告:规范了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和报告要求,包括信托计划的基本信息、运作情况、投资状况等内容。
5.监督管理:明确了相关监管部门对信托计划管理的监督职责和措施,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管和风险防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规变化进行调整和修订。为了获取最新和准确的信息,建议参考相关法规文件的最新版本或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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