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保持创新用法律保护金融消费者
杨东:保持创新 用法律保护金融消费者
杨东:保持创新 用法律保护金融消费者 更新时间:2010-7-12 0:04:25 保持创新 用法律保护金融消费者
杨东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副教授
目前各国关于上市公司以及资本市场的规制有两大趋势,其中一个主要的趋势就是规制的全方位、统一化、横贯化,没有归置的领域都要在规制里面,这是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我们要注意区别化、类别化的区分,特别是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细化的处理,因为投资者的种类很多。
将其细分化就是,要给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投资者一个特别的保护,这种趋势就是在统一规制下,采取灵活的对待措施;另一方面,则强调把个人投资者视为消费者,给予特别倾斜的保护,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和发行者包括上市公司有相应的义务,如果违反义务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也是国际上大的金融市场监管的趋势。
日本目前也早已把发行者和投资者、股东之间的关系视为消费关系,并给予一定的规制和保护,对于我们来说,也需要对金融消费者建立起这样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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