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进一步放宽民营文化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内蒙古将进一步放宽民营文化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内蒙古将进一步放宽民营文化企业市场准入门槛 更新时间:2010-2-23 0:19:06 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22日专电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获悉,为营造文化市场公平竞争的局面,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自2010年起,内蒙古将进一步放宽民营文化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
根据内蒙古新出台的政策,从今年起,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内蒙古均允许民营文化企业进入,并在资质认定、证照办理、收费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对待。
为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激发文化市场的竞争活力,内蒙古今年起还将鼓励民营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兴办文化企业,只要开办资金不低于3万元、提供合格的验资报告即可申办,涉及的领域则包括文艺表演、影视制作、图书发行、文化娱乐、旅游文化、动漫和网络游戏、艺术品经营、艺术培训等业务。
此外,内蒙古还将鼓励民营文化企业以投资、参股、兼并、收购、承包、租赁等形式,参与转制国有文化单位的资产重组活动和国有文化企业的产权结构调整,以及参与国有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等文化单位的公司制改造,并且民营资本可以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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