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是否需要剥离汇金
中投是否需要剥离汇金?
中投是否需要剥离汇金? 更新时间:2010-7-8 0:02:10 英国《金融时报》7月6日报道称,中国正考虑从其2000亿美元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剥离银行的股份,此举可能使中投公司在投资美国时摆脱某些限制。 按其说法,这些要“摆脱的限制”主要是,使中投不再是纽约联储所定义的银行控股公司,其投资于美国的股票、债券和房地产交易时,将可能摆脱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基于国家安全原因对外国在美的投资审查。 这意味着,中投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中央汇金公司将从中投中剥离,中投将不再持有工行、中行、建行等大银行股权。 但记者从一位外资律所合伙人处了解到,通常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境外企业投资或收购美国某些重要产业或公司时,判定能否通过投资审批的标准,是这起收购或投资案例是否会对美国现有的经济产业核心利益造成负面影响。 “但CFIUS通常不大会干涉境外企业收购案例,每年通常只有极少数重大收购案例才会引起它的关注。”上述合伙人表示,关于中投剥离汇金的传言,为了可能摆脱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基于国家安全原因对外国在美的投资审查,他认为“必要性不大”。 6日下午,记者就此说法向中投公司相关人士求证,对方不予置评。 汇金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国有独资,负责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由汇金公司实际上并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汇金分别持有建行、中行、工行57.09%、67.53%、35.41%的股份。其控股参股金融机构包括6家大型商业银行、9家证券公司、2家金融控股集团、1家保险公司和1家再保险公司。 2007年9月,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挂牌,汇金公司转至其麾下,成为后者的全资子公司。但中投始终被视为主权财富基金,其海外投资时,可能面临其他国家的一些投资限制,甚至有时还需要申请关联交易的豁免。 此前,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称,美方曾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控股股东涉及主权基金为由,暂缓批准两家银行在美开设分行的申请。美方认为,美联储的决定是基于技术原因独立作出。中美双方最初曾接近达成一致意见,但中投公司的成立使情况发生了变化。 工行与建行的单一最大股东均为中央汇金投资公司,重组后汇金公司变为由中投公司控制。 按当时外媒的说法,美联储官员考虑的是是否应将中投公司视为银行的控股公司,并作为最终控股股东与汇金公司承担同样的义务。 不过从最后的情况来看,这两家银行最终在纽约开设分行。其中,工行在递交申请一年多后,于2008年8月获得美联储核准;建行于2008年2月提交设立纽约分行申请,2009年6月获准开业。 记者采访的多位人士认为中投剥离汇金困难重重。 “汇金每年向中投贡献相当大部分的利润,一旦剥离,如何补偿将是一道难题。”一位对中投公司颇有研究的人士分析说。 目前,中投公司2000亿美元注册资本金用于境外投资的部分略超过50%,其余部分则用于通过汇金公司投资境内金融机构。目前,银行向汇金公司支付的股息,基本列入中投的投资利润表,从而提振该主权基金的回报,并使其具有宝贵的现金流。 中投2008年年报披露,中投境外投资的全球组合回报率为-2.1%,同期汇金在国内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收益获得显着增长,使中投的资本回报率达到6.8%。 其中,2008年中投公司的净利润主要来自于汇金在国内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买卖差价收入、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汇兑损益分别贡献了40.87亿、2.48亿、0.5亿、262.53亿、-65.16亿、-1.67亿美元。 悬念待解。据媒体报道,原定于今年下半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涉及15项议题,其中就包括汇金的去向及对中投的诸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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