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失误追涨抛售公司股票超25红线
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失误”追涨 抛售公司股票超25%红线
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失误”追涨 抛售公司股票超25%红线 更新时间:2010-4-24 1:15:44 □ 本报记者 胡潇滢
经历两个涨停板后,包钢稀土副总经理刘忠涛却在追涨的过程中,“失误”违规买卖股票,超过了25%的监管红线。
今天,包钢稀土公告称,2010年4月22日上午,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忠涛因操作失误,将其持有的公司33082股股票以38元/股的价格全部卖出,违反了公司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转让其持有股份不得超过25%的规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每年可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25%。刘忠涛随后立即向公司进行了汇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刘忠涛进行经济处罚即收缴其因违规操作所获得的收益;责令刘忠涛进行书面检查并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批评。
公告显示,刘忠涛现任内蒙古稀土公司总工程师、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此前持有公司股份33082股。
自4月16日以来,包钢稀土连续两个涨停,截至4月22日收盘,股价收盘于38.2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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