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投资协定中日投资协定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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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关于领土的条约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于一九几几年中日条约的主要内容“中日货币互换”是什么意思?中日关于领土的条约甲午中日战争签订的条约是《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的主要内容与危害是:割让辽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破坏了中国的领土权。赔偿白银两亿,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增添通商口岸,加深了外国的侵略势力。允许日本在中国开厂,阻碍了中国工业的发展。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于一九几几年1978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在北京签字,华国锋、邓小平、廖承志出席,黄华和日本外务大臣圆田直分别代表本国在条约上签字。条约简称《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或“中日友好条约”。
这是继1972年9月中日联合声明发表、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公报以来两国关系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
中日条约的主要内容1895年4月17日,李鸿章和伊藤博文等人在日本马关(下关)签署《中日讲和条约十一款》,即《马关条约》。
《条约》规定中国清政府向日本赔偿军费达2亿两白银,并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同时朝鲜沦为日本控制之下的附庸国家。《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结束。该条约丧失领土以及赔款数量都开创了《南京条约》以来丧权辱国的纪录。
“中日货币互换”是什么意思?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了中日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4000亿日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这即是所谓的“中日货币互换”。
意思是什么呢?即是两国央行达成了一份交易,从中方的角度来说,将在三年之内用2000亿元人民币购买34000亿日元外汇;从日方的角度来说,将在三年之内用34000亿购买2000亿人民币外汇。双方通过这样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等于都同时提升了各自的外汇储备。
在这种情况下,进入中国市场的日本企业在遇到因结算系统出问题而导致人民币不足等情况时,可以直接通过日本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得到人民币;反之,对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得到日元也是同样有很大便利。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呢?这实际上等于在中日双边贸易中帮助双方都大大降低对美元的依赖。因为日本今后在进口一些中国商品时,不用支付美元而是直接支付人民币;同样地,中国在进口一些日本商品时,也不用支付美元而是直接支付日元。正因如此,中日双边本币互换,是一种实质性的在国际贸易中“去美元化”,因为没有让“美元”这个中间商赚差价。
由于中国、日本分别是世界第二大、第三大经济体,人民币与日元都是位列前五的国际货币,两国的本币互换很大程度上会同时促进两国的贸易增长与货币地位。此外,人民币与日元是汇率都比较坚挺的货币,因此其互换的“战略互惠”性质相当明显。
除了与日本,我们也会与其他许多贸易伙伴国家达成货币互换协议;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对象国的货币汇率没有人民币坚挺,并且其外汇储备本来就相对比较少,因此其实多多少少还是我们照顾对方多一些。当然,为了人民币的国际化,我们作出适当的牺牲也是不可避免的。而与日元的互换,可以说是货币地位平等,互惠特征最明显的一种互换。
中日双边货币互换协议始自2002年3月,2013年9月协议到期后双方没有展期。失效前两国货币互换的融通上限约3300亿日元。这一次的互换规模较上一次大幅放大。
从此次的“中日货币互换”的规模来看,中日双方在贸易问题上已经开始切实联手起来,在货币地位问题上也互挺对方。这种战略互惠与协作,对维护全球的国际贸易秩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于中日投资协定,中日投资协定签署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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