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信托违法吗和信托违法行为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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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机构合法吗信托可靠吗?信托公司产品逾期后会跑路和倒闭吗?银行过桥业务违法吗?如何判断?私募机构合法吗目前国内私募属于灰色地带,法律并没有禁止也没有批准,私募主要有阳光私募和其他私募两种形式

阳光私募是由一些知名的投资人,比如原来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证券公司的操盘手等为投资人,通过合法的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产品的形式出现,资金监管有保障,受到信托法等法律约束,不会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但是这类私募投资门槛很好,一般需要100w左右的资金才可以申请参与,不适合普通投资人

其他私募,也就是非阳光私募,这些私募伴随着股市的火暴,大量出现,但是由于没有合法的途径以及资金监管,所以靠的就是“信用”二字,如果真要是捐款走人了,恐怕想打官司都找不到人的,对于这类私募,不建议参与,风险极高

对于投资来说,不管是公募的基金还是私募的基金,都是有风险的。

信托可靠吗?安全,至少我认为是安全的。

大家好,我是信托者,专业从事信托业务。

我之前其实已经分享了一些内容,为啥认为信托是安全的。

一法三规。为整个信托业的发展奠定了发布基础。一法三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成长历史,兑付历史

从1978年国内成立一家信托机构,到2019年经历了整整5轮的整顿,洗牌,信托机构从数千家精减到今日的68家。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金融十年就有一次风暴,而且是逢8的年份,而事实上这30年里,的确如此,而现有的68家信托机构经历3轮金融风暴和5轮行业洗牌而存活至今,时间就得对实力是否雄厚的最佳佐证。

其二,在资管新规出台前,信托业一直就是以刚性兑付著称的。后期资管新规出台,将对信托机构的主动管理能力提出更明确的要求,而信托机构这几十年来积累下的优质金融资产和培养的大量专业人才,较全面完善的风控体系也是较其他产品类别更具靠谱性的本质原因。

第二,股东实力强大——各家机构股东情况,见图所示

一言概之,背后股东——非富即贵!!!

第三,有信托业保障基金的保障

信托业保障基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旨在为维护行业稳定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并提振市场信心

截至2017年末,保障基金流动性支持覆盖信托公司达54家。通过市场化方式化解和处置信托项目风险,对高风险信托公司开展救助处置工作,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自成立以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维持稳健运营,截至2017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74亿元,所有者权益129亿元,管理保障基金资产总额为1391.66亿元。

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可由信托公司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使用保障基金。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任何一家信托公司启用信托业保障基金进行风险处置,可见信托行业的总体风险性是相对较低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分享,感谢阅读,点个赞,加个关注!!!

信托公司产品逾期后会跑路和倒闭吗?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先审题,其实这个问题再细分可以分为3个问题

1信托公司产品逾期

2信托公司跑路

3信托公司倒闭

首先,第一种情况发生了,也未必会引发第二、第三种情况发生,时下信托就68家,是信托业经历了几十年时间,一共6轮整顿,形成了这相对成熟和稳定的体系,像中江信托在2018年几乎是“全面开花”,它现在不也只是被雪松金融入主,接盘,所有项目承诺在2020年全部解决,这已经算是很极端情况了,也不没走到跑路和倒闭嘛,但是项目会发生逾期,这一点是一定会的。

第一点,自从资管新规出台,到了2018年6月份,网贷平台暴雷倒闭开始,网贷,私募基金,资管,信托都有出现逾期的情况。因为宏观经济下行期,企业经营效果不佳,外加流动性紧张,金融政策又明确不准刚性兑付,多种因素下,不仅仅是信托其他各类资管产品都有逾期的潜在风险,而且时下这个风险值较往常较大!!

回归题目中的信托,从去年开始,中江信托,安信信托,中泰信托,云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在政信项目,工商企业项目或多或少都有逾期。

但是信托机构都不存在跑路的风险——为什么这么说呢?

原因有如下几点:

第一,银监会早在99号文就明确建立流动性支持和资本补充机制。信托公司股东应承诺或在信托公司章程中约定,当信托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时,给予必要的流动性支持。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的,应在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并相应压缩业务规模,或由股东及时补充资本。信托公司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严重危及公司稳健运行、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监管机构要区别情况,依法采取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权利等监管措施。

而全国就68家信托机构,背后实控人非富即贵

所以与其问信托机构会不会跑路,还不如问这背后实控人会不会跑路!!

更重要的一点,68张信托牌照十分稀缺,价值不菲,少说几十亿到百亿。

虽说信托机构不会跑路或者倒闭,但还是会被替换掉

最生动的例子就是中江信托了,因为大面积的逾期,导致自身已经没有能力处理,后引进雪松控股,被它拿下71%的股权,成为中江信托第一大股东,现在已经改名为雪松信托!!!

而且我在问答中经常提到的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和风险赔偿准备金,一旦有项目逾期,风险赔偿准备金就会被触发,一旦上升到机构存在“破产”风险,信保基金也不会坐视不理。

第二信托业保障基金

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出处:《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什么情况下使用?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

信托公司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

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

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

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

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万一出现极端情况,信托公司面临破产、撤销等,信托业保障基金可以发挥作用,及时化解风险。此外,信托公司如果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流动性困难解决方案及保障基金偿还计划,由保障基金公司审核决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申请通过后有偿使用。

第三信托赔偿准备金

作为信托委托人,担心信托公司不尽责、违反信托目的造成自己的投资损失?从监管角度看,对此早有应对——信托赔偿准备金。

信托赔偿准备金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赔偿信托业务损失的风险准备金。

从何而来?

我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有何用途?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163条规定了信托赔偿准备金的具体用途,“从事信托业务时,使受益人或公司受到损失的,属于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信托资产损失的,以信托赔偿准备金赔偿”。

有多少钱?怎么保值?

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2018年4季度末,信托赔偿准备金为260.71亿元,同比增长17.90%。信托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了提升。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应存放于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商业银行,或者用于购买国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证券品种。

好了,以上就是我的分享,感谢阅读,麻烦点个赞加个关注!!!

银行过桥业务违法吗?如何判断?银行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不存在的。

过桥业务这个说法,是在“贷款人在银行贷款到期后无法还清”的前提下产生的,在经济下行时期,一些闲钱很多的人(或公司、团体)发现了这个情况,便设想了这种“我替你还款,贷出来之后立即还给我”这种“桥梁式过渡业务”。

也就是说,提供“过桥资金”业务,是银行之外的有钱人制造出来的。

过桥业务违法吗?泛泛而言,货币也是一种商品,从事这种业务是不违法的。

但前提是,你不能有任何违反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如利率限额(超36%不受法律保护),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涉及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甚至在遇到意外“桥断了”(本以为银行贷款归还后很快能在此贷出,但,银行收贷后“断贷”,不再放款了),你是否涉及“暴力催收”。

从过桥业务的实际操作来看,本质也就是相当于“你借点钱给我用些天,等我过几天来钱了就还你”,这种普通的民间借贷。只不过有区别的是,借贷的钱用途是很特别而已。

如何判断过桥业务是否违法?目前来说,很难“事先判断”。因为“不受法律保护”≠“违法”

我们说,“年利率超过36%”的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是指“你参与了借贷给钱的人就违法了”——这有本质的区别。

“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在于“一旦产生纠纷去打官司,法院可以不受理”或者说“对超过36%的部分不认可”。并不是说:“所有收过利率超过36%的放款人一定回去坐牢”。

——否则,要真是“触及了就会犯法”,那意味着“你找朋友借了10万元,突然一年爆赚100万,给他20万回报”朋友接收了你的20万一定得坐牢,这不很扯么?

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当下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有如下意思表达“民间借贷利率超过36%,放款人当处3个月以上监禁”,也就是说,过桥业务实质是一种民间借贷,只要双方没有实际违法的行为发生,那么是很难判定是谁、触犯了什么法律的。

关于信托违法吗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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