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风险事件大业信托风险事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信托风险事件,大业信托风险事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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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信托到底有没有风险,如果有的话请详细解释下平安银行代销信托风险大吗我有300万闲置资金,能不能买信托?信托风险有多大?公司称信托项目风险未排除拒绝员工辞职,法院会如何判决?请问下信托到底有没有风险,如果有的话请详细解释下感谢邀请,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笔者一直强调没有零风险的理财,没有零坏账的平台,即使强大如信托机构,资产质量质优如信托产品也不例外。笔者也想在此强调一个理念:投资者选择一个项目并非是寄托于该项目“零风险——万无一失”(痴人说梦)而是筛选出专业的正规机构有足够风控来抵御对应项目的显性和隐性风险,这才是王道!!!
下面就聊聊当下的信托有没有风险以及那么风险,时下的信托机构能否抵御(覆盖)风险。
不可否认,不少信托项目都爆出逾期,展期,投资人本息回收不及时的时间,而也有不少信托机构(名字就不提了,一查就有)不仅仅是单一项目风险,也有整个公司层面的运营风险。
以上都是事实,投资人如果视而不见,那笔者建议将资金分散成若干份50万存入不同银行,这才是您的最佳归宿。
其实,投资者再深入研究逾期项目,你们就会发现逾期项目多为工商企业类信托,融资人为上市公司,结合19年股市不给力的大环境,资金链紧张,运作困难导致项目逾期就是“情理之中”,政信类项目也有逾期,细究起地域多为“网红区域(云贵川地区)”,行业一直盛传——投资不过山海关,时下有新添一句:网红地区可游玩而不可投资!!!
不得不承认在各种信托类型中房地产信托逾期比例是最少的,毕竟有实物抵押如土地、商品房等等,其现金价值覆盖了本息全额!!不过时下地产信托进行余额管控银保监会直接窗口指导,不少中小房企,没有强资本支撑,多半都是以破产收尾。
地产信托选择上所关注的第一因素,笔者认为应该是政策导向!!!
小结下,细分风险无非是项目风险或者信托机构风险,上述话语笔者进一步将项目风险分解,至于如何抵御——笔者直接给出自己的愚见供大家参考——工商企业别轻碰,地产信托需谨慎(头部,头部再头部),政信项目正当红,网红地区需远离,最好还是江浙沪!!!
至于信托机构风险,时下信托机构一共68家,注册资本金最低2亿,多至百亿也有7家机构,根据股东背景不同,可分为政府系,银行系,央企系和民营系,实力不一,各有千秋。各位投资者各家入各眼吧,相对而言,民营系在经济下行期,实力稍弱,不过占比不多,也有10家不到,投资者可以仔细筛选,另外信托机构作为正规金融机构不存在倒闭、跑路风险!!!
一点愚见,感谢阅读!!
平安银行代销信托风险大吗目前,平安银行代销的信托风险还是有的,只要是金融理财类的投资都会有风险,这个还是要看自己的选择
我有300万闲置资金,能不能买信托?信托风险有多大?感谢邀请,我是信托者,专注信托。
这类问题,我在问答中也回答多次了,300万的资金当然可以购买信托,而且虽说信托的起投门槛是100万,但在实际中更多是以300万为分界线的——相关法规明显规定单笔委托资金达到300万就不受单个集合信托,自然人投资人数不超过50名的限制!!
至于风险大小,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第二季度最新数据显示信托业资管规模在22万亿,不良率在1.54%,风险绝对不可能是零,而且时下刚性兑付明确要求打破,但是整体可控,对比银行理财不良率1.84%,而且你所熟知的银行理财有不小比例就是配置的信托产品——你相信银行理财,银行投资了信托。为何这么做,这背后才是各位投资者值得去深挖的东西,一旦你有所得了,一定会在投资上有所收益!!1
感谢阅读!!!
公司称信托项目风险未排除拒绝员工辞职,法院会如何判决?庭审中,赵先生表示,他在公司的职位并非高级信托经理,而是总经理助理,从事的都是辅助工作,并无决策权,项目的运作都是按照公司会议及领导决策后执行。赵先生认为,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公司理应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工手续,归还劳动手册。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为赵先生办理退工手续、归还劳动手册。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先生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退工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的说辞不能成立,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赵先生办理退工手续。
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均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赵先生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离职前,已将参与的7个项目与部门同事进行了交接,公司也并未对赵先生进行离任审计。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虽未对赵先生的职位进行约定,但无论作为总经理助理还是信托经理,赵先生均不享有对公司信托计划的最终审批权。况且,任何信托计划均有可能存在风险,而项目风险与赵先生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并不存在关联性。因此,公司应当为赵先生办理退工手续,退还劳动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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