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违背市场化原则
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违背市场化原则
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违背市场化原则 更新时间:2010-10-1 7:16:59 万骨皆枯还能堆出个一将功成,基金行业砸着千亿的钱,却堆出个片片萧条。最近,中国基金业亮出了上半年巨亏超过4000亿人民币的成绩单。但是,“萧条”只是相对来说,在投资巨亏的同时,基金公司却以超过140亿的管理费赚得盆满钵满。 基金投资,在本质上是投资者向基金公司让渡资金投资决策权的信托关系。但是基金公司的管理费却不与业绩挂钩,不管投资者的收益,自己旱涝保收,这是基金业的耻辱,更是市场经济的耻辱。投资者不是傻子,不会对“自己亏损,基金公司赚钱”的现实平静如水,他们一定会发出自己的声音,一定会要求改变这种糟糕的状况。如果投资者的要求得不到合理的回应,但投资者会“用脚投票”,可以用赎回基金、不再购买基金的实际行动表达对基金业的失望和不满。 基金公司按照基金净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提收取基金管理费,导致管理费的多少,只与基金规模有关,与基金收益没有了根本性联系,致使基金公司过度追求基金规模,而缺乏代投资人理财的责任感。问题还不止于此。在美国这样规范成熟的国家,基金业还存在骇人的黑幕,更何况监管不严的中国。美国基金黑幕最典型的就是“择时交易”和“盘后交易”。“择时交易”就是利用全球市场开市和闭市的时间差异,以坏消息前的高价卖掉相应基金。“盘后交易”就是基金公司在市场闭市后与机构的私下交易。“择时交易”和“盘后交易”导致的结果就是基金公司获得巨额的管理费,相关黑幕的参与者获得巨额非法收益,只有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被损害了。在中国,基金黑幕同样存在。比如,证券公司给予基金公司交易费回扣,换来基金公司以投资人的钱做无谓的交易。此处还有臭名昭著的“老鼠仓”。 基金业要完成救赎,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是完善我国的基金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让抽象的规定更具有可操作性,让投资者有自己维权的武器。其次,需依赖证监会的严格监管,打击基金业的“黑幕”和“潜规则”。第三,需要降低公募基金的门槛,让基金业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改善服务,以质取胜。第四,改革基金管理费的收取办法,应分为基础管理费和浮动管理费,基本管理费保障基金公司的日常经营开支,浮动管理费与基金业绩挂钩。第五,可规定管理费随着基金规模的扩大而下浮,从而体现出规模效应带来的优势。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专业分工的深化,“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以自然人投资者为辅”已经成为投资市场发展趋势。在各国,基金都是机构投资者的主体;在我国,基金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投资者对基金业的信任程度,直接决定着基金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基金业“旱涝保收”这一违背市场化原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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