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金监委胎动 将下辖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

媒体称金监委胎动 将下辖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 更新时间:2010-5-2 2:04:27

欧阳晓红 田芸

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之上设立更高级别的金融监管机构,这样的设想正在越来越接近现实。

近日,一位消息人士透露,这个更高级别的监管机构的组织框架方案可能在今年八月份出炉。据悉,这个将以国务院下属常设机构方式设立的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即保留现有的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金监委的会长或将由主管金融工作的国务院领导担任,而副会长则可能来自三个专业委员会。

据悉,区别于之前的金融业监管联席会议,它将是一个实质性监管机构。

而5年一次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亦将提前在今年下半年召开,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便是该会议的15项重大议题之一。

思路框架

消息人士进一步透露,金监委架构出来后将会带来金融行业组织结构的变化,因此目前正在考虑的方案也只是一个过渡方案。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表示,估计成熟方案不会那么快出来。他解释,由于涉及面很广,机构的变化必然会带来人事的变化,目前只是渐进式推动。包括诸如央行的再定位,三个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划分与转变都还在进一步研究论证过程之中,真正落实到实施层面可能要到年底。据了解,现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都设有专门机构在研究协调监管机制的课题。

另外一位接近高层人士表示,关于“金监会”的设立,目前的论证已经到了比较具体的人事设置阶段。目前已经在讨论的人事方案除国务院级别领导将出任会长之外,目前还没确定是设置一个副会长还是三个副会长。

据悉,如果设置三个副会长,则将从目前的 “三会”中各抽调一名金融高官,“三会”将面临人事调整;如果只设立一个副会长职位,则有可能从“三会”选调或是国务院直接委派。上述这位接近高层的人士则认为:“一个副会长的设置会让‘金监委’拥有更强执行力。”

在三个专业委员会金融监管框架上,增设一个金融行业监管统筹的机构,今后将解决例如金融控股公司的并表监管、协调金融创新业务领域以及其他监管真空地带。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也曾表示,成立超部委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并赋予其实权,才能使其真正起作用。“起码让副总理来统一抓才有效。”

像中国平安集团、光大集团等金控架构下,涵盖保险、证券、银行等多个金融实体,已形成事实上的混业经营,在分业监管背景下,这必然需要不同行业的监管方进行协调监管。据悉,目前混业经营的监管逻辑是,“先入为主”原则,即集团母公司隶属于哪个行业,则集团子公司亦随母公司一并纳入该行业的监管机构范畴之内。

同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推出一再挑战原有的行业分类。上海国际金融学院院长陆红军表示,金融危机证明了分业监管在对一些创新产品的监管上存在诸多空白。

4月10日召开的中国金融四十人年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党组书记焦瑾璞指出中国目前的监管由三会一行构架的四条经线,“谁也插不进去。”而只有经线没有纬线,将来会出现一些问题。

上述消息人士介绍,“三会”之前的工作里已经面对了多次需要更高权威协调的综合监管难题,现有的解决方案就是将问题报告国务院,国务院则较为被动地进行监管协调。以刚刚上市的股指期货为例,分管期货的证监会和分管银行的银监会就因为银行怎样参与股指期货业务存不同意见,向国务院寻求协调。

而“金监委”的诞生将实现主动混业监管。“到时‘金监委’将主动择定协调议题,要求三个专业委员会予以配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说。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金融混业是大势所趋,就未来发展而言,需要对金融监管进行改革,需要更强有力的监管,特别是针对跨业经营如何进行有效监管乃当务之急。

前鉴

日前,人大财经委也在进行的一项《金融产业可持续发展与若干问题研究》课题显示,目前金融业已呈融合的发展业态。囿于目前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分业监管混业经营格局下,三个专业委员会协调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该研究报告建议未来融合发展趋势下,建立一个综合性的金融协调监管机构。

“危机之后,人大常委会尤其重视金融业,多次进行金融领域的专题调研。”一位财经委人士说。

在金融业发展的新态势下,除了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需要建立,国有金融机构的归属管理权问题也一直未有定论。

此前就曾不断传出要成立金融国资委的声音,用以专门监管国有金融企业,但一直都没有浮出水面。

在职能交叉产生的监管空白问题之外,一行三会多年来一直努力试图建立一个有效的监管协调机制。但是在执行层面上暴露出种种问题和困境。

2008年,曾希望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督促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合作以及对新形势下的金融机构的综合经营和业务创新进行监管的职能。但是这套协调机制,并没有得到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普遍的认同。

而再之前,建立的监管联席会议这么多年来更是已经名存实亡。2003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之后,约定“会议成员由三方机构的主席组成,由主席或其授权的副主席参加”,同时明确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但这个机制从来都没有按时执行过。

事实上,监管协作的缺失主要还是因为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构。此前三个监管机构之间虽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但联席会议的工作力度不够,联席会议的决策效力不够,联合办公容易流于形式。

筹谋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一向被业界视为金融改革风向标,1997年、2002年和2007年,三度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构建国内现代金融体制起到了关键作用。1997年第一次会议后,保监会、证监会诞生;2002年第二次会议后,中国银监会诞生,一行三会格局正式形成;2007年第三次会议后,政策性银行改制进入轨道。

2007年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前,在“三会”之上设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的构想也曾被提及,但最终没有出来。

据悉,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在今年下半年召开,以往五年一届的会议此次距上次会议的时间跨度仅三年,这也说明目前金融业发展的步伐更快了,需要对目前的金融体制进行新的规划。

接近银监会的人士透露,4月初,银监会接到国务院关于筹备第四届金融工作会议议题的通知,初拟了包括“综合监管综合经营、大到不能倒的银行怎样监管、反周期监管、提高金融安全网、国际监管架构、系统性风险监管”等议题。其中综合监管被着重强调。

财政部财经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证实,不久前央行组织了一次内部讨论会,会议内容围绕 “国务院决定要组织一个人民银行和其他各个部门一起参加的关于政策性金融体系构建的研究组”。当时,央行副行长马德伦以副组长的身份主持了会议。

据悉,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课题拟定,15项牵涉中国金融改革方方面面的课题其中一条就是 “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其实关于金融企业的监管协调已经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据透露,现在保险公司的高管任命并不取决于保监会,保监会拥有的只是任职资格审批权。而参与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协调的主管部门包括商务部、财政部与保监会等。

一方面是金融混业的步伐越走越大,另一方面是混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下,不同监管部门的冲突与日俱增。眼下,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基本将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构建作为重心。综合经营是大势所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胎动已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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