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引进加工产品应查知识产权背景
商务部:引进加工产品应查知识产权背景
商务部:引进加工产品应查知识产权背景 更新时间:2011-4-25 11:20:01 经过一个月的斗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确定立案,对我国发起今年第六起337调查,调查内容为输美手提电子设备,深圳富士康公司涉案。
商务部昨日发布预警表示,近期我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不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进一步增强趋势,建议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引进技术注重消化、吸收再创新。
商务部预警,ITC针对我国内地、台湾、香港地区以及美国等企业生产和对美销售的手提电子计算设备进行337调查立案,涉案产品主要包括电子计算器、键盘、鼠标等电子设备,涉案强制应诉企业包括:Barnes &; Noble公司,barnesandnoble.com公司,台湾鸿海精密集团,台湾富士康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有限公司,香港富士康控股公司以及台湾英华达公司。
此案是上月微软公司向ITC提起申请,指控我国富士康集团及子公司生产和对美国销售的手提电子计算设备侵犯了其5项注册专利,希望ITC立案调查并对我国涉案产品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如果企业放弃应诉,将会被ITC宣布败诉,依据337调查规定,败诉企业的涉案产品在美国市场上将彻底消失,并波及其他品牌同类产品。
负责组织我国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的执行单位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该案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接到富士康法律部的来电,双方取得了联系。
此案是今年美对我发起的第六起337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外纠纷进一步增多。
商务部数据显示,去年我出口产品共遭遇19起美国337调查。商务部在其近日发布的《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2011》中表示,部分主要贸易伙伴不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进一步增强趋势。
该案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以加工业为主,很多加工产品进入我国时就已经产生了侵权,我国企业应该斟酌选择,了解加工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避免成为他国“替罪羊”,为美国337调查提供借口,承担“侵权”责任。此外,在引进先进技术后一定要注重消化、吸收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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