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正研究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范围
商务部:正研究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范围
商务部:正研究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范围 更新时间:2010-3-17 0:01:47 中新网3月16日电中国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发布会,商务部发言人姚坚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正在研究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结算的范围。 姚坚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问题时表示,从2009年7月份开始,我国在五个城市试行人民币跨境贸易的结算,商务部一直配合人民银行开展这项工作。应当说,这项政策在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对支持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人民币在国际结算货币中的地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据悉,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正式启动―――中行上海分行收到了中银香港汇来的中国第一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款项,同日,香港汇丰银行也与交通银行合作为上海一家进出口公司办理了人民币跨境结算交易。分析认为,这不但标志着人民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地位已经从计价货币提升至结算货币,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姚坚称,从试点的情况看,五个城市中有关企业累计办理跨境结算业务额为116亿元人民币,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节约汇兑成本,增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信心。我们正在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在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不断完善这项政策的内容,包括适用的企业、适用的地区、贸易伙伴所在的地区,条款所适用的范围等等。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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