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4S店又变相加价这次是山西车主中招此前刚被罚8700万
丰田4S店又“变相加价”?这次是山西车主中招此前刚被罚8700万
近日,据运城交通文艺广播报道,山西运城的孟先生计划购买一辆丰田普拉多,在运城锦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了一万块钱定金,并和销售经理达成9000元分期咨询费的约定。
过了几天,4S店方面通知提车,但要再加价6000元的分期咨询费,否则财务过不去。主持人直播连线涉事4S店,被工作人员告知等待,等待一分钟后被挂断。之后多次拨打了4S店以及丰田客户售后服务中心等,被各种拒接、推诿扯皮。
近几年,丰田汽车在中国表现强势。公开数据显示,丰田2019年在中国市场销量约为162万辆,同比增长9%,创历史新高。其中,一汽丰田销量为73.8万辆,广汽丰田销量为68.2万辆。
进入2020年,虽然受疫情影响,但丰田在中国表现依旧优异。公开数据显示,丰田汽车5月在中国销量为16.63万辆,同比增长20.1%。前5个月,丰田汽车同比下滑7.8%。
这都明显好于行业平均水平。乘联会数据显示,5月全国广义乘用车销量163.9万辆,同比增长1.9%;1月到5月,全国乘用车市场累计零售605.1万辆,零售同比累计下降26%。
锦华丰田方面告诉时间财经,目前事情已经得到解决,车主已经顺利提车,但并未透露具体的协商结果。
加价成“潜规则”?
此前,丰田曾因加价提车多次被诟病。2019年4月,新华社记者对多家4S店调查发现,部分高端汽车品牌在销售紧俏车型时,违规收取服务费、加价费,其中就包括丰田以及旗下的雷克萨斯。其中,丰田埃尔法加价幅度在20万元至30万元,雷克萨斯LX570部分地区加价幅度在10万元至30万元。
部分网友说,“我也遇到这样的情况,订金交了,提车时候要加钱”;“车行老毛病了这事存在多年”;“丰田可以说是目前最嚣张跋扈的一家了”;“加价这个臭毛病到底是谁给惯出来的?”……
对于丰田埃尔法、雷克萨斯等热门的“加价”车型,丰田社长丰田章男曾在2019年上海车展上回应说,“我们没有加1分钱给经销商的,大家可以找他们说”。
丰田为何屡现加价提车呢?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曾表示,汽车经销商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价格同盟,消费者在购车时处于弱势,这是导致出现经销商加价销售现象的原因之一。
部分知乎网友表示,丰田加价主要是汉兰达、埃尔法和普拉多。它们能加价有两个原因,一是功能性确实强,在同级有不可替代性。但这个只是其次,更主要是这些车的供应量很小,供需长期处于饥饿状态。
其实,2017年7月起实施的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但相对于动辄加价几万甚至几十万元,处罚力度较轻,难以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多数在销售汽车时,不会让“加价”字样明确出现在相关销售协议、票据中。
除此之外,新华社报道中还提到,巨额加价不开发票或者分开开票,甚至“一部分走公账,一部分走私账”已经成了汽车4S店的“潜规则”。多位财税和法律界专家表示,要求消费者将款项打入私人账号,对额外收取的费用不开发票,将发票拆分为多张,改变收取费用的品名,降低车辆标明售价等方式逃避相应税费,均涉嫌违法,极有可能构成偷逃税款。
这也意味着,巨额加价潜藏的税收流失惊人。新华社报道中还称,部分专家粗略推算,2018年丰田埃尔法汽车在中国销售超过1万辆,假设其中一半的车辆加价20万元销售,则差值部分的税基为10亿元,一年税收流失可能超过3亿元。
曾两遭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2月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丰田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垄断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旗下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存在价格垄断行为,丰田中国被判以罚款8761.3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丰田中国主要存在“与经销商达成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协议、实施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协议”两类问题。
天眼查显示,锦华丰田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人是王勇,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汽车租赁、二手车经销、汽车装饰、批发和零售。
期间,锦华丰田曾2次被行政处罚。2015年8月,锦华丰田因违反税收管理,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被运城市地方税务局罚款5000元;2017年7月,锦华丰田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运城市运城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罚款5000元。
据了解,王勇实际控制12家企业,其中通过山西锦华天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着太远、运城、临汾等地的部分丰田、雷克萨斯、观致4S店。除此之外,王勇还持有河津市龙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5%股份,以及运城市汇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9.09%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锦华丰田还曾涉1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裁判文书网显示,锦华丰田曾在其运营的新浪微博,于2014年4月23日、2014年6月18日未经许可商业性使用张建辉的涉案漫画作品,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张建辉要求锦华丰田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6.5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锦华丰田在其微博“运城锦华丰田”持续二十四小时登载致歉声明,向张建辉赔礼道歉;锦华丰田向张建辉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及合理支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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