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上市破冰凸现监管创新
分拆上市破冰 凸现监管创新
分拆上市破冰 凸现监管创新 更新时间:2011-1-25 10:47:40 本报记者 陈静 新年伊始,A股市场机制创新不断,一度停滞不前的分拆上市开始进入实际操作层面。1月24日,同方股份公告称,计划分拆境外子公司赴港上市。加上此前中青旅计划分拆乌镇旅游赴港上市,A股市场已经有两家上市公司开始试水分拆上市。 市场人士认为,分拆上市目前争议很大,证监会的态度也是十分谨慎,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企业为了做大相关产业、探索股东利益最大化,也有着分拆上市的冲动,此次同方股份分拆境外子公司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可以看作是一次试水,如果顺利进行,对监管层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均具有一定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中青旅2010年7月19日就公告了分拆乌镇旅游赴港上市事宜,但时至近日进展缓慢,分析人士称,这主要是因为监管层对于分拆上市态度谨慎。 2010年11月,证监会官员在第六期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就明确表示,从严把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这是证监会官员一年内在公开场合第三次谈论分拆上市,态度也从“明确允许”逐步转为“不鼓励”、“从严把握”。 最早在2010年3月份召开的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上,证监会官员称“明确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但是需要满足六大条件: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最近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上市公司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这一消息公开后,A股市场具备分拆上市概念的同方股份、长春高新、综艺股份、复星医药等公司一路走强,成为当时震荡市场格局下的独特风景线。 但在2010年9月,证监会官员澄清称,此前部分媒体关于允许主板公司在创业板分拆上市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创业板原则上不鼓励分拆上市,只有主板大型公司满足特定条件,才可以申请在创业板分拆上市。 而在2010年11月底,证监会权威人士就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分拆上市目前争议很大,操作性并不强,需要从严把握,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 由此可见,证监会对于分拆上市态度异常谨慎,担心有公司利用分拆上市这一工具来大玩资本魔方,最后置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于不顾。 但进入2011年,同方股份将海外公司分拆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提上日程。分析人士称,这一案例或许反映了在机制创新的原则下,各方对于分拆上市的一次探索。而与中青旅分拆内地公司乌镇股份上市不同的是,同方股份此次是分拆在新加坡的控股子公司。此外,海外公司科诺威德占同方股份整体营收比例不到3%,对于上市公司主业影响有限。 同方股份相关人士称,分拆后,公司通过科诺威德海外发展的经验摸索以及人才培养,形成示范效应,可以带动公司其它行业业务国际化发展,增强公司的整体经营实力。 市场人士认为,证监会日前曾表示要稳步深化市场改革创新,增强市场发展的活力,紧密结合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需求为动力的市场创新机制。而此次同方计划分拆海外公司赴港上市,或许是这一原则下的一次探索,结果如何,对于各方均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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