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新规上路还需“磨合”

分红新规上路还需“磨合” 更新时间:2010-2-7 0:41:06 2009年4月份,管理层下发了《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条款的审核指引》简称“分红新规”。  分红新规规定:“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应该约定: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分红新规所规范的对象只是基金新产品,国泰区位优势便是遵从此规定发行的第一只新基金。  一、曾经的误读  分红新规出台之后,市场中曾经一度兴奋的投资者群体在于封基方面。往年,封基的年度分红主要集中在年报公布之后,即下一个年度的四月初。遵照分红新规之后,封基的分红行情将有可能提前至每年元旦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因此,在2009年年底之前,封基的分红行情便开始启动。但是,到了元旦之后,绝大多数封基让投资者的希望落空了。  单看分红新规,封闭式基金的年度分红可能应该在上一个年度结束之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但是,分红新规主要是对于基金新产品的,对于老产品,包括封闭式基金,分红新规没有明确的要求。  二、新基金与老基金  从逻辑的角度来看,之所以出台新规,可能就是因为市场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且新老基金执行政策应该有个一致性问题。  既然是分红新规,而且是因为老的分红规定有不完善之处才有了修订之后的分红新规,从自律的角度来看,任何一家有社会责任的基金公司都应该把老基金的相关行为主动调整到与新规则相一致状态,否则,即有可能是某种意义上的不作为,并且可以由此折射出基金行业某个方面的服务诚意。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分红,新老两类基金可能使用着两种不同的规范,这是否会给市场带来一定的不和谐呢?  三、现实的影响  按照分红新规,很多在2009年4月20日以后发行的基金,在2010年的元旦之后迅速进行了分红,这便是今年元旦之后基金市场上喧嚣一阵的分红小热潮,很多次新基金进行了及时的分红,部分同公司的老基金,鉴于次新基金进行了分红,也干脆一起分红。2010年1月份,股票市场走出了一轮下跌行情,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基本面因素,在于市场预料不及的政策超预期退出。但同时,很多次新基金、部分老基金为了分红而腾出现金的卖出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市场的供求格局,助推了行情的下跌。由此来看,分红新规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副作用。  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对于分红新规,应该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这一点在今年以来的股市行情中已经有了充分显现,这可能就是当初管理层出台分红新规时的未料及之处;或者,分红新规对于老基金没有做出明确的规范要求,就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分红新规对于股票二级市场行情的冲击,即管理层早已明鉴。  但是,基金市场的发行汹涌澎湃。2009年,基金市场的发行量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2010年,在新的发行审批制度之下,新基金的发行还将有可能继续提速。照这样的速度和加速度发展下去,一、二年之后,按照分红新规规范之后的新基金数量将很有可能超过老基金,届时,分红行为对于二级市场行情的阶段性冲击照样会显现出来。同时,由于有了这种冲击的预期,“老基金”也将会加入其中,否则只会甘看自身的净值受损,排名下降。因此,分红新规是否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第一,如果有的开放式基金明确了完全不分红,也可以。这也是一种创新,一种特色。未来新发行的基金可以这样做,老基金也可以修改分红条款。  第二,是否可以对每年元旦之后的分红做一个量的规定、占比的规定呢?即对于上一年度收益的最终分红,分红额应该不高于年度分红总额的一定比例,如30%,或者50%,通过控制分红量,来减轻行业集中分红行为对于二级市场行情的压力。  第三,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是否可以强制性地要求基金在可以分红的情况下通过及时分红来增加分红次数,分散分红压力,并且同时降低大比例分红对于基金运作绩效与排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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