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四川对虚拟货币的政策法规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四川对虚拟货币的政策法规以及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虚拟货币交易BTC/EUR、BTC/JPY等,应该怎么理解?
  2. 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新规定
  3. 四川比特币矿场关停的大事件!加密货币未来将何去何从?
  4. 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

虚拟货币交易BTC/EUR、BTC/JPY等,应该怎么理解?

你说的交易平台只允许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那是指的币币交易,但很多交易所也同时提供法币交易的,即用美元、欧元等计价,如BTC/USD等,这就是因交易所而异了。火币、OKEx等交易所都是同时支持币币交易和法币交易的,你进入交易所的页面就可以看到。此前币安便是只支持币币交易,但上六月底币安宣布在乌干达推出法币交易所,现在就也都支持了。嗯,这个问题因交易所而异。

打击虚拟货币犯罪的最新规定

虚拟货币交易的规定

近年来,以比特币为首的虚拟货币受到大家追捧,比特币的价格高达数万美元,而且还在不停上涨,玩家们就利用这些虚拟货币的涨跌进行炒币,有人赚得不亦乐乎,有人则损失惨重。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我们主要了解以下几点:

1、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虚拟货币的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以上第2点,相关业务包括虚拟货币兑换的业务(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

以上第3点,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中,以及明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然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注意一下,该通知有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的参与,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也会打击虚拟货币的交易活动,一不小心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四川比特币矿场关停的大事件!加密货币未来将何去何从?

比特币今后在国内真没有市场了!国家已经出台严厉的政策进行打击。“矿厂”是用电大户,用电量承受不起。被地方政府已经拉闸断电。

央行已经约谈各银行,不能为炒作比特币提供服务。这是打到“蛇的七寸”了!是连根刨的节奏。

干什么事都要跟着正常面走。尤其是金融领域。逆势而行必遭重创!

炒比特币的人收手吧!再不觉醒必然损失惨重。今后国家还会出重拳打击。这种虚拟货币想扰乱央行的数字货币,那是不行的!

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比特币风险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支持其交易的交易平台必须做好反洗钱工作

好了,关于四川对虚拟货币的政策法规和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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