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北京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北京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更新时间:2010-3-1 0:09:28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 记者从27日召开的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就业、医疗、养老、低保、教育、邮政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阳光正在加速普照北京农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已开始在北京初步形成。
近年来,北京市城乡一体化工作扎实推进。2009年,北京市继续加大对郊区的投资力度,安排到郊区和城区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为51:49,对郊区投资比例已连续5年超过50%。全年完成农村固定资产投资480.2亿元,比上年增长63.5%,成为近11年来增长最快的年份,其中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7.4亿元,超过了前3年的总和。
据北京市农委介绍,为了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北京市搭建了农村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建设工作平台。在统筹城乡、制度创新的原则下,进一步确立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深入开展了医疗、养老、低保、就业、教育、文化、邮政等民生工程,轨道交通、水、电、气、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向农村延伸,使广大农民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城乡劳动力就业“四项新政”,将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小额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向农村延伸,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被全部纳入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服务范围。当年,北京10.23万农村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
同时,北京市打破城乡户籍界限,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本市城镇和农村居民统一纳入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实现了缴费、待遇等标准上的城乡一致。至今,全市90%的农民参加了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7年底的100元左右提高到400元左右。
从2009年起,具有北京正式农业户口、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且无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可直接按城镇低保标准领取补贴。其中,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已经实现了低保待遇的城乡并轨,年低保标准达到4920元,10个远郊区县的年低保标准也由2008年的1780元调整为2040元。目前,全市已有8.4万农村居民享受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此外,北京市完善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医疗保障差距。目前,全市已有275万农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95.7%,人均筹资标准由102元提高到420元,门诊补偿率和住院补偿率分别达到32%和50%左右。
北京市副市长夏占义表示,2010年,北京市将继续坚持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原则,加快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将政府的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的市场机制,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聚集,全面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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