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受托支付,什么叫受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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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为什么要受托支付
1、个人贷款要受托支付,最主要是为了合规以及降低贷款被挪用的风险。受托支付就代表着借款资金不会受到用户个人支配,从而在形式上就避开了用户私自挪用信贷资金的风险性,实现了借款资金专款专用,符合有关机构对贷款主要用途的监管。
2、用户使用银行信用卡,随后银行把用户的欠款给商家,用户只用后续还款本息给银行,这类模式就是受托支付。
二、受托支付的监管要求
1、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2、(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3、(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计划上市的公司可以搞受托支付吗
1、可以。发行人申请上市成为公众公司,需要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转贷”行为作为在财务内控方面存在的典型不规范情形,应通过中介机构上市辅导完成整改和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从内控制度上禁止相关不规范情形的持续发生。
2、为对贷后资金的流向进行系统性监管,2009年7月开始,原银监会陆续颁发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彼时又称为贷款新规)。贷款新规强调信贷资金的实贷实付,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如《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挪用,贷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流动资金贷款的使用情况。”从贷款新规开始,引入了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两种银行贷款发放方式,自此受托支付也成为了银行监管资金流向的主流做法,对于金额较大的信贷资金一般不允许直接进入贷款人的银行账户,只能从名义上贷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专户直接打款到贷款人上游供应商。因此贷款发放时银行要求贷款人提供对外付款的交易证明资料,例如交易合同、发票凭证等,并以受托支付方式直接将资金支付给贷款人的上游供应商。
3、但由于贷款资金审批流程一般较长,且贷款人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受到行业波动、商业机会、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因此实务过程中,贷款人通常通过供应商走账将信贷资金归集后统筹调配。
4、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的规定,“转贷”行为系指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
5、根据《刑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贷行为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涉嫌骗取贷款罪刑事风险及被加收利息、提前收回贷款的民事风险以及涉嫌票据违规的行政风险。
四、什么是受托支付
1、受托支付指贷款每笔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银行的审核,符合贷款用途的才可以使用,不符合贷款用途不可以使用。
2、自主支付就是指贷款资金可以由借款人自行使用,不必经过银行审批,但如果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资金,银行有权随时提前清收。
五、三方受托支付什么意思
1、三方受托支付的意思是:发放贷款时,大额一般需要三方受托支付,第三方支付合同简称“三方”,
2、举个例子:我和银行说我要买100台拖拉机,现在想贷400万,银行批贷前后会要求我提供一下和上游企业买拖拉机的协议,其中包含上游企业收款账户,这份协议就是三方。
3、三方有真有假,真的不做讨论。假的三方合同都是真章、真签字、真合约,但实际不会执行合同约定内容,只执行资金往来部分。
4、三方有假的原因很多,主要是三个:银行资金套现,规避资金真实用途、有真实经营的找不到受托账户、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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