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6家基金会无作为面临撤销

北京市6家基金会无作为面临撤销 更新时间:2010-11-2 7:36:23   北京市民政局昨对2009年度检查的112个基金会工作报告进行公示其中5个基金会年检不合格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对参与2009年度检查的112个基金会工作报告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中《市民政局登记的基金会2009年度检查结论》显示,本市105个基金会年检合格,2个基金会基本合格,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等5个基金会年检不合格。

市民政局社团办基金会管理处处长石怀淼表示,“年检不合格,对于基金会的影响应该是致命的,这些基金会将失去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同时,石怀淼还表示,2009年度本市有8个基金会未参与年检,其中6个基金会因为长期不开展活动,已处于待撤销状态。

根据公示中《市民政局登记的基金会2009年度检查结论》显示,参加年度检查的112个基金会中,有105个基金会年检结论为合格,北京市于若木慈善基金会、北京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基金会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北京市海淀教育基金会、北京节能与电力技术开发基金会、北京国际艺苑美术基金会、北京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基金会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对于基本合格以及不合格的原因,石怀淼表示,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这些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基金会都是违反了上述的规定。”

石怀淼表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对基金会进行捐款时,都可以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年检不合格对基金会来说应该是致命的。” 石怀淼表示,基金会年检不合格,从轻到重的处罚为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撤销登记。“但上述任何一种惩罚,都会让基金会失去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就会给基金会的捐款收入带来很大的影响。”

石怀淼表示,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基金会,主要是违规操作情节比较轻,经过沟通后也有积极改正的表现,因此暂时对其不进行处罚。

此外,石怀淼还表示,在2009年度检查中,本市有8个基金会未参加年检,其中6个基金会因为长期不开展活动,已处于待撤销状态。

相关文章:

市民起诉北京工商局对非法烟草广告不作为联防队员闯入村民维权大会现场扯走横幅前福布斯富豪涉嫌逃税1.8亿前“福布斯”富豪王福生被控逃税1.8亿北京:室温低2℃供暖费退40%检测费不会上千元伤心群租房北京市年内做出调整: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北京民用天然气价格计划上调北京将就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进行听证楼市调控政策不断收紧

禁行标志怎么处罚规定

2045年人工智能

股市中什么叫洗牌

股票分红扣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