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楼市调控再加码 千亿预售款12月纳入监管

北京楼市调控再加码 千亿预售款12月纳入监管 更新时间:2010-10-31 6:59:42   楼市调控趋紧的鞭声还未停止。  10月25日,国务院在部署第四季度经济工作时,再次强调“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就在当天,北京出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采取“专款专用”。毫无疑问,这一举措会使一些开发商原本就已趋紧的资金链更加紧张。  尽管商品房预售资金新规精准打击到了那些急需回笼资金的开发商,但接受采访的专家认为,房价是否会因此而松动还有待观察,因为其执行情况还难以确定。此外,这一政策仅仅在北京等少数省市施行还远远不够,必须要推广至全国,以规范全国每年超过2万亿的预售资金。  专款专用  这份由北京住建委等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将存入监管专用账户,保证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企业直接收存。据悉,《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严格监管商品房预售款,对中小企业资金面的影响巨大。”10月28日,北京浙江商会副会长陈俊对《华夏时报》记者这样表示。  在银根持续紧缩、融资环境变差的情况下,《办法》的问世对中小房企的资金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其实,受到严重影响的,不只是中小企业。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坦承,预售款是开发商主要的运作资金之一,占比在50%以上,因而影响也是巨大的。  按这一新规,开发商不能再乱花钱,只能按工程进度分批取钱,优先保障项目工程用款。《办法》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对应一个账户的原则,在监管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并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据悉,《办法》最大的亮点是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四节点分设用款额度,即房地产开发企业用款计划应按照“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等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并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用款额度。  “对于商品房预售款,开发商再不能‘想用就用’,须按监管协议来提取。”陈俊说。陈俊向记者分析,购房人按预售合同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不得由房地产商直接收存,须全部存入监管专用账户。  “严禁开发商直接收存预售款。”这将对开发商资金链产生一定压力。10月28日,在第四届中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论坛上,北京市政府一位高官坦言。  “一些中等规模的开发商会同时开发多个项目,如果资金被锁定将使得开发商很难再闪转腾挪,也将使很多拖延开发的房企得不偿失。”陈俊直言。  虽然《办法》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但潘石屹指出,这个《办法》是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资金压力不会立竿见影。“12月1日前拿到预售证的这部分资金是不受监管的。”上述官员也表示。  2万亿资金等待监管  10月27日,上海房地产经济学会高级经济师顾海波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预测,北京每年不再由开发商自己随意使用的预售资金将超过千亿。  这在北京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中可以找到佐证——前三季度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年到位资金3938.8亿元,其中定金及预售款为1020.7亿元。  就全国而言,1-9月,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50504亿元,其中定金及预售款12185亿元,个人按揭贷款6391亿元,二者共计18576亿元,约占开发商资金来源总量的37%。2009年,这两项资金共计24317亿元,占全年开发商资金来源总量约43%。  如此算来,如果全国都采用北京市的预售资金监管新政,则每年有超过2万亿的预售资金将被严格监管。“开发商近三成资金受监管。”陈俊说,与信贷、税收等政策相比,预售资金监管对开发商的影响将更为直接。  “但愿北京不只是走过场。”顾海波说,因为上海此前出现过类似规定,但因执行难度大而被迫搁浅。陈俊也表示,如果《办法》真正执行到位了,相信效果不错,但怕的就是执行不到位。  10月28日,银监会公布今年第四次金融形势通报会议内容,要求高度关注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并特别提到“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相关文章:第二轮楼市调控政策满月北京新房成交降3成“二次调控”满月全国楼市成交量普跌保障房嗷嗷待哺:地方政府资金缺口巨大房企推盘冲锋年底前迫降房价土地问责重立军令状部长表态年内完成不会爽约限购杀伤力延时显现北京十一月或迎退房潮箱体整理板块分化题材股卷土重来权重股遭减持主力资金一周净流出290亿元花钱大比拼星宿晒账单特锐德300001你信守承诺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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