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解除信托解除权
其实信托 解除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信托解除权,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信托 解除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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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称信托项目风险未排除拒绝员工辞职,法院会如何判决?资管和信托有什么区别?公司称信托项目风险未排除拒绝员工辞职,法院会如何判决?庭审中,赵先生表示,他在公司的职位并非高级信托经理,而是总经理助理,从事的都是辅助工作,并无决策权,项目的运作都是按照公司会议及领导决策后执行。赵先生认为,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公司理应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退工手续,归还劳动手册。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为赵先生办理退工手续、归还劳动手册。法院审理后认为,赵先生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退工手续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的说辞不能成立,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赵先生办理退工手续。
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均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赵先生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申请,离职前,已将参与的7个项目与部门同事进行了交接,公司也并未对赵先生进行离任审计。双方在劳动合同中虽未对赵先生的职位进行约定,但无论作为总经理助理还是信托经理,赵先生均不享有对公司信托计划的最终审批权。况且,任何信托计划均有可能存在风险,而项目风险与赵先生合同是否可以解除并不存在关联性。因此,公司应当为赵先生办理退工手续,退还劳动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资管和信托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维度来回答。
第一个维度,如果资管是指的资管机构,信托指的信托公司,则可以理解为两者是包容关系,资管机构包括资管公司、银行、券商、基金、信托在内,从本质上来说,资管就是指的对资产的管理,信托属于对资产的管理,同时也可以解释为资金的受托管理,不同资管机构的资产管理方式有所不同,比如银行有银行理财、券商有集合计划、基金有公募/私募基金、信托有信托计划等等。
第二个维度,如果资管是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则可以理解为两者是并列的关系,简单说一下二者的区别,资产管理计划一般是根据发行机构的持牌投资范围投入有关标准化类别或某些非标类别,信托计划不仅仅是主动做此类投资,一般信托计划分为主动管理型和事务管理型,主动管理型又包括融资、投资两种类别,事务管理型则主要是通道类业务,受托资产,听从受托人指挥进行投资,而同时投融资类别下则不仅仅是投向二级市场,同时涉及贷款、上市股权及债务证券、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有限合伙权益、信托计划及货币资产等等方面,相应类别远大于资管计划,因此可以说信托的投资范围极其广泛。
(编辑: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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