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义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为审计提供法制保障1
刘家义:加强审计法制建设 为审计提供法制保障
刘家义:加强审计法制建设 为审计提供法制保障 更新时间:2010-11-24 9:21:00 刘家义强调加强审计法制建设 为审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11月19日,刘家义审计长在出席审计署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培训班开班仪式时指出,要切实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为我国审计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刘家义说,随着我国民主法治的推进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审计法制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以宪法为根本依据,制定了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并颁布了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形成;二是审计人员牢固树立了依法审计的观念;三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依法审计的社会环境越来越好。 刘家义说,审计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加强审计法制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随着民主法治的推进,社会各界对加强依法审计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一方面为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对加强审计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审计法制建设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不足,以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为契机,提出加强审计法制建设的总体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审计法制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一要加强审计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审计法制体系,真正实现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审计规章制度既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又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审计实践,突出可操作性。二要严格依法审计,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文明审计。三要加强审计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身能力,为审计法制建设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总审计师孙宝厚在培训班总结讲话中指出,当前要从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审理工作,确保审计质量;二是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国家审计准则,深入研究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准则顺利实施;三是健全完善审计规章,积极参与立法协调,加强改进检查评优,组织深化法制宣传,服务和保障依法审计;四是加强从事审计法制工作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省会市审计厅和各特派员办事处分管审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和审计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约170人参加了培训。 来源审计署网站)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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