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银行业应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中大有作为

刘明康:银行业应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中大有作为 更新时间:2010-7-21 0:04:30   刘明康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银行业应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中大有作为  7月19日,中国银监会与新疆自治区政府在乌鲁木齐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分析和对照新疆银行业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研究部署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工作方案。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抓住机遇,改善服务,全力援疆,在推进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大有作为。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出席座谈会并讲话,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主持会议。  刘明康首先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就新疆工作的具体部署。他要求,对于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认真领会和深入贯彻,要把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与本单位转变发展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开放,创造性地落实好银监会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力争在推动解决制约新疆发展和稳定的根本性、长远性、基础性问题上有所建树、有所作为。  刘明康指出,6月7日,中央下发《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明确将金融作为推进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希望金融能够发挥资源配置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其中, 在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置方面,鼓励各类银行机构在偏远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力争3年内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以提升当地金融服务水平。支持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到新疆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进出口银行在新疆设立分支机构。在疆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要设立中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在加强信贷支持方面,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探索实施有利于发展特色产业和改善民生的信贷政策。中央财政对新疆地方金融机构依靠自身能力化解历史包袱给予适当支持。积极研究对金融机构农户贷款贴息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现有的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到新疆从事担保和再担保业务,丰富小企业的增信手段。 在发展边境贸易方面,提出适当放开边贸企业信用证结算授信额度,推广信用证、保函等结算方式。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和中方配套区域范围内鼓励金融机构在这两个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国际贸易结算功能,以方便为跨境贸易提供金融服务。  刘明康指出,以上各个方面,都是今后一个时期银行业进一步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点政策领域,请来自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同志们认真学习,贯彻领会,充分认识到支持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在支持新疆发展中接受新挑战,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贴近当地生产生活实际,结合各行自身持续比较竞争优势和发展战略,把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努力寻找促进金融和经济共同提高发展水平的新机遇,为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实现“高起点、高水平和高效益”的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同时,也期待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能够进一步创造良好稳定的信用文化环境,切实维护银行债权和保护存款人利益,并更多地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金融服务、涉农金融服务、助学贷款、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覆盖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置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扶持。  刘明康指出,近几年来,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审慎经营的理念,积极调整优化贷款结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改善金融服务,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特别是在去年最为困难的一年多当中,银行业提供了充足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对于稳定新疆社会经济发展和恢复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落实中央座谈会精神,更好地推动银行业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金融服务能够满足新疆发展的需要,经上报中央同意,银监会提出了支持新疆发展的“六个突破”和“八项举措”,各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过努力,也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  刘明康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扎扎实实,开拓创新,认真结合本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经营特点,紧紧围绕支持新疆发展重点工作,制定方案,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目前有条件有能力落实的金融服务工作要抓紧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体系,力争实现新疆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截止2010年6月30日,新疆还有211个乡镇是金融机构空白点,经过努力,其中61个已经建立了服务站,到今年底共有170个乡镇可以建成服务站,这些服务站都对于服务的时间和频率进行公示,必须开展存、取、汇、转、贷等基本金融服务。2011年可以完成剩余的41个乡镇的服务站建设。新疆银监局要认真督导,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这项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希望新疆各级地方政府为这些机构网点提供必要的通讯、网点办公房屋租金和简易装修费用的减免或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发挥好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的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在新疆各家银行的共同努力下,新疆辖内小企业贷款余额541亿元,新增43亿元,新增量实现了高于去年同期新增量水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切实按照银监会小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建设要求,为扩大当地就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建议新疆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工作统一指导与培训,提升新疆小企业信用健康度和科学经营管理的水平。各级政府能够尽快完善和建立小企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机制,扩大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规模,加强信用增强机制建设。  三是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要继续加大对“三农”,尤其是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10年一季度,新疆银行业涉农贷款达1825.43亿元,占全疆各项贷款总额的42.54%,比年初增加215.67亿元,增长13.4%,高于全区各项贷款增幅4.68个百分点,增速和增量都实现了银监会要求的“两个不低于目标”,成绩突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开拓创新,利用金融杠杆能力,创造条件配合地方各级政府不断提升农林牧副等行业产品附加值,积极支持新疆建设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努力解决棉花作为初级产品附加值不高的问题。  四是努力推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加大对新疆全面发展教育事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既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对于助学贷款的优惠政策,也可在贷款担保方式上采用异地担保、亲属担保以及土地使用权、林权、渔权质押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将贷款对象范围向下延伸,扩大受益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条件地将受益范围扩大至中等职业教育层面。银监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新疆地方政府,加强管理、切实落实专项配套资金,提升金融机构风险覆盖能力,使这项工作有效开展。  五是加大对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尽快提升专业技能,要求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制定具体方案,组织有关商业银行,安排新疆金融机构干部和职工赴内地进行培训,包括举办讲座、到商业银行总行或沿海地区分行进行实地在岗培训等。  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建设金融基础设施,配合新疆建设成为向西开放“桥头堡”战略。建设高效的跨境贸易结算金融基础设施迫在眉睫,具有战略意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行不但要与相应国家主要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也要把权力下到省行,授权新疆的分支机构与中亚国家主要银行直接建立代理行下的业务往来关系,还要把人才队伍培养起来,网络建设起来,宣传工作搞起来,为边境贸易、旅游购物和边民互市提供更加直接、高效的结算和融资服务。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研究,把重要的决策部署同新疆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要真抓实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刘明康希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力争实现新疆加速发展和防范化解风险两个方面的突破。  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负责人,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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