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 年12 月3日、12 月4 日、12 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未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异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15 年12 月3日、12 月4 日、12 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矿业”)已于2014年7月底开始停产检修,现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未筹划关于本公司的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5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按照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5年11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了相关重大资产出售的公告以及《关于终止收购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8)。

2015年11月18日下午13:00-14:30,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1月19日刊登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

2015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937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

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回复,并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2日起复牌。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第一次公开拍卖因无人应价而流拍,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调整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底价的议案》《关于审议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委托上海信元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意调整湖南神龙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拍卖底价,由50万元调整为1元。详细见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载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4、085)、《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修订稿)》、《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摘要(修订稿)》。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经本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市盈率与同行业情况比较

(2)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与大盘及同行业波动情况比较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已在2015 年11 月17日披露的《关于终止收购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8号)中承诺:“除公司出售神龙矿业100%股权事项外,公司承诺将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已在2015 年12月2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81号)中公告:“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一旦发生重组终止,公司将在公告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并复牌的公告中承诺: ‘本公司在公告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回函。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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