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19-029

债券代码:155006 债券简称:18上药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预计不对本集团(即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当期及前期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8年12月,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初始确认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同时按照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后续计量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财政部规定,上述新租赁准则对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预计上述新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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