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主承销债券2019年出现184次违约
券商主承销债券2019年出现184次违约
数据显示,2019年总计出现223次债券违约,其中券商参与主承销债券出现184次违约,总计涉及47家券商或券商子公司。
为了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促进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近日起草发布了《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分析人士认为,该文件从多方面完善了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明确了债券违约处置方式,有助于债券市场风险防范,促进信用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助于推动高收益债市场发展。
私募债违约次数最多
数据显示,国海证券2019年全年参与主承销的债券出现违约次数为14次;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参与主承销的债券出现违约次数均为13次;光大证券、瑞信方正参与主承销的债券出现9次违约;中金财富证券参与主承销的债券出现违约8次;华泰联合证券参与主承销的债券出现违约7次。
从债券类型来看,上述184次违约债券中,私募债出现77次,数量最多;其次是一般公司债,出现58次。从发行人企业性质来看,发行人是民营企业的违约债券出现159次。此外,发行人是上市公司的违约债券出现64次。数据显示,部分违约债券的违约类型显示为“本息展期”。例如,瑞信方正主承销的债券“18北讯01”在2019年展期了四次。
业内人士认为,只要债券未能如期兑付,即便展期也无法改变其违约事实。“违约债券的展期行为,根本原因是发行人无法完成兑付,只能和投资人协商展期,投资人虽然心怀不满,但如果不答应展期,新的更发不出去,存续价格砸下来,双方可能更被动。”某投行人士对记者表示。
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201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债券违约处置的《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发布3项配套文件,对现有的违约处置机制进行了完善。
申万宏源证券认为,《征求意见稿》和3个配套文件的发布,更多是基于制度建设层面。未来企业违约情况是否好转,主要看实体经济能否企稳以及盈利能否企稳。2020年下半年将是重要观察期。上述制度从多方面完善了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加大了恶意逃废债行为惩戒力度,明确了债券违约处置方式,有助于债券市场风险防范,促进信用债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有助于推动高收益债市场发展。
业内人士称,2019年同样外部评级的民企债和地方国企、央企的利差继续扩大,同样外部评级的民企债定价明显高出国企,重要原因是近些年民企债违约率较高。
国泰君安证券认为,《征求意见稿》出台的背景是违约后债券求偿难的困局。违约之后处置困难是导致市场对于信用风险厌恶的原因。从2018年开始到2019年4月,民企信用风险集中爆发后,兑付率快速下降。求偿艰难是导致部分投资机构规避民企债券的原因之一。
国泰君安认为,2020年民企国企债券的利差可能会小幅收窄。虽然民企债券的投资依然面临很多限制,风险偏好难现趋势性抬升,但民企板块中的核心资产――地产债可能会迎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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