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木棠镇苏宅村的苏宇俊,法院催促你还钱了(34)
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苏宇俊不履行法律义务信息。欢迎社会公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苏宇俊
性别:男
户籍地:儋州市木棠镇苏宅村12号
现住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城市明珠小区
执行案号:(2019)琼9003执恢430号
执行依据:(2017)琼9003民初3988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币101200.00 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联系举报电话:0898-23883507
联系人:赵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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