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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曝光黑龙江发布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快看你家有没有2、孤寡老人去世18万多存款收归国有 判决依据是啥?3、齐齐哈尔市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
曝光黑龙江发布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快看你家有没有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63期)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01批次,涉及糕点、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59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兽药残留超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安达市福七百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达仕食品厂生产的达事冰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4月1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二)齐齐哈尔鑫圣和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1年7月19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天天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乐民糕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3月14日),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牡丹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生产日期:2021年3月4日),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
(一)哈尔滨市道外区润乡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东宁山友食用菌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黑木耳(生产日期:2021年2月1日)、孜然黑木耳(生产日期:2021年4月2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宁山友食用菌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对该2批次样品提出复检申请,五香黑木耳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孜然黑木耳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均维持初检结论。
(二)齐齐哈尔市克山县麦兜包子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7月2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方正县瑞哲麻花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8月1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大庆市萨尔图区李刚综合商店销售的鲫鱼(购进日期:2021年6月10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罐头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糕点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肉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1.罐头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3.蔬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14.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来源: 黑龙江广播电视台
孤寡老人去世18万多存款收归国有 判决依据是啥?
来源:央广网
原标题:孤寡老人去世18万多存款被判收归国有 主审法官释疑:判决依据是啥?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16年,辽宁大连一位老人去世,身后留下了18万多元的财产。但这个老人是一位孤寡老人,既没有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嘱。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留下的财产应该归谁所有?或者说,怎么处理呢?近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老人十八万多块钱的遗产收归国有、上交国库。那么,这个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老人因病去世留下十八万多存款 律师:认定财产无主
最近,辽宁省大连市首例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在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将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孤寡老人徐占武的十八万多元遗产,收归国有。
案件主审法官张文峰介绍,自2003年起,社区一直派人照顾看护老人,照顾了十三年后老人因病去世,街道退管站为老人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发现老人还有十八万多的存款。
街道退管站说老人是1928年生的,是我们辖区一个建筑公司的老工人,是黑龙江人,离婚后也没儿没女。退休之后单位给他分的集体宿舍,我们街道退管站就一直照料着他。去世之后,发现他还有将近十八万多块钱,社区也不知道怎么处理。当时社区司法局就给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律师,他们就咨询律师,律师就说法律上有一个叫特别程序,认定财产无主。
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无遗嘱继承人 ,属于“无主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申请认定财产无主,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在律师建议下,街道向法院提起诉讼,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先给老人出生地黑龙江克山县公安局发函,请当地帮忙找老人的法定继承人,按国家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分别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及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立完案之后街道退管站把老人的档案调出来,看到他是黑龙江克山县的人。从档案中看到他有个姐姐。就给克山公安局发函,也打电话。当地派出所就说找不到他这个姐姐了,回函也没给我们回。然后就发公告,把这个规定必须在报纸上发公告,财产无主的公告。如果没有人认领的情况下,街道退管站才能判决这个财产是收归国有的。如果他有兄弟姐妹的话,可以通知他兄弟姐妹过来继承这个财产,但是他没有。没有的话只能是按照无主财产来处理了。
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无遗嘱继承人,这种情况下,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1号在《人民法院报》发布无主财产认领公告,申请人刘家桥社区支付公告费303元,在公告期限一年内,无人认领案涉财产。
无主财产依照民诉法收归国家所有
一年后,也就是今年的8月22号,沙河口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沙河口区春柳街道刘家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方面作为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案涉财产为无主财产,也就是说认定为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财产。
“徐占武,户籍地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三百号,系申请人的社区居民,于2016年8月21日因病去世。自2003年4月开始,春柳退管站一直照顾看护徐占武,并多次寻找联系其亲属,但均未成功。徐占武去世后,春柳街道为老人办理完毕丧葬事宜后,曾再次试图联系亲属,但仍未获得成功。直到现在,老人尚有合计人民币181767.3元的工资余额至今无人认领。申请人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认定上述财产为无主财产。完毕。”
依照民诉法相关规定,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占武老人的遗产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发出财产认领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判决如下,徐占武的遗产181767.32元。其中178811元存于王永生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帐,2956.32元存于徐占武中国银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李家街支行账户,扣除303元,181464.32元,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判决为终审判决。
主审法官:将从法院上交国库
主审法官张文峰表示,后续会通过程序,将这笔钱上交国库:“对收到国库。因为后来判决生效后我们跟财政沟通了,财政说可以,就是说可以把这个直接划到我们法院的账户里,然后法院就罚金啊,类似刑事案件的罚金什么一样,交到国库里。”
“无主财产”情况不少 律师:遗产处理遵循相应顺序
除大连的案例之外,此前在上海、厦门等地,均出现过类似情况,张文峰介绍:目前沉淀在各大银行的“无主财产”不少。厦门的一位卢先生此前一直照料未婚无儿无女的叔叔,并花钱为老人办理下葬、购买墓地和举办葬礼等事宜。此后,卢先生收到叔叔生前工作单位出具的《厦门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通知书》,告知叔叔有一笔人民币97500元的“住房货币补贴”存入了厦门一家银行的公积金账户,可到银行领取。此后,法院认定,卢先生叔叔遗留的存于银行公积金账户的住房货币补贴97500元为无主财产,申请人卢先生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遗产可归申请人卢先生所有。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赵三平表示:不论是存款或房产之类的不动产,遗产处理遵循以下顺序。
人去世以后,他的这个遗产的继承形式,在这里面一般它是有个有个效力上有一个排序。有抚养协议的是按抚养协议,因为是人家这个受赠人是付出了,所以这个效力最高,没有抚养协议,有遗嘱的话按遗嘱按照遗嘱来继承,如果也没有遗嘱的话,它是法定继承;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那就作为无主财产收为国有,是这样这样几个顺序。不管是财产还是财产权利,他都会按这样的一个程序来走的,都按这样一个排序来处理。不管是房产还是说是存款,还是字画,什么什么等等,这些都一样。
齐齐哈尔市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公示期限为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李传柱,男,汉族,1971年10月生,48岁,1998年10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入党,齐齐哈尔大学发酵工程专业大学毕业,学士学位,编辑,现任依安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正处级),拟任讷河市委副书记,推荐为讷河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韩大勇,男,汉族,1973年10月生,46岁,1995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0月入党,克山师范专科学校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大专毕业,政工师,现任克山县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拟推荐为克山县政府县长候选人。
对上述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电话:0452—12380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7号邮政编码:161006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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