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场站最高补贴100万成都出台电动汽车充换电新政策
8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获悉,8月5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建设,全力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了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换电设施的补贴标准、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等内容,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在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实施细则》表示,结合场站考核,增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100元/千瓦;二星等级,标准为70元/千瓦;一星等级,标准为40元/千瓦。单个场站最高补贴20万元。在申报条件上,《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要求,如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内容;近三年申报企业在专项审计、补贴申报、监督检查、安全管理等方面未发生过违法违规等情况;申报补贴的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应属于乡乡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及其他重点领域等。
在“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方面,《实施细则》表示,结合场站考核,“智慧小区”增设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3000元/车位;二星等级,标准为2100元/车位;一星等级,标准为1200元/车位。单个小区最高补贴6万元。
《实施细则》明确,申报补贴的“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在居住小区内由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安全管理且具有主动错避峰有序充电功能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申报补贴的充电基础设施应接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测监管平台、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及“川逸充”APP。
在换电设施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对纳入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按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单个场站最高给予100万元建设补贴;每年按0.2元/千瓦时给予单个场站最高20万元运营补贴。在申报条件上,《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要求,如申报换电设施补贴的项目须纳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范围,且项目需服务3个及以上汽车品牌等。
红星新闻记者 王俊峰
编辑 李钰仪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